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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直接起诉而先发律师函?

  生活在公众视线中的明星总是非常容易上“热搜”,稍有风吹草动,消息总会全民皆知。而饱受舆论之苦的明星们,在面对各种不实消息、需要捍卫自己的权益时,常常会寻求律师的帮助,也就成了网友们常讲的“一言不合就发律师函”。那么,为什么不直接起诉而先发律师函?其根本原因是诉讼存在一定的风险和成本,而律师函并不存在什么风险而且成本很低。律师函虽然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但是却可以形成一种威慑,让纠纷在诉讼之外得到解决。下面一起来看看广东知明律师针对相关内容的详细介绍。

  为什么不直接起诉而先发律师函?

  首先我们要知道律师函是由拥有执业证书的律师起草的一封法律文书。主要由当事人委托,对相关事实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

  它主要是当事人的一种意思表示,主要是为了传法达意,本身不具备法律效力。

  律师函包含多种性质的类型,有督促类,比如督促对方及时还款;有警告类,主要是为了防止正在发生的侵权行为;也有咨询类、公示类等。律师函主要是为了起到通知、警告和止损的权利。

  在尚未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之前,发送律师函还可以起到澄清事实、及时制止侵权行为的作用。

  第二,从降低成本的角度上来说,能以非讼手段解决的问题,就不要拖到打官司。但凡打官司,不仅需要耗费较长的时间,还存在一定的诉讼成本,还可能因为证据不足而承担败诉风险。而发送律师函存在的风险和成本都较低,委托律师发函能够强调有利事实,给相关方施加心理压力,主张权利、督促协商、处理争议,让纠纷在诉讼之外得到解决,从而降低维权成本。

  在发函阶段,事实的整理、诉求的分析、证据的准备等很多工作就已经开始了,也就是说即便发函不能直接有效解决纠纷,也可以完成部分信息梳理,尽快推进诉讼及时维权。需注意,律师函的内容对事件的定性会成为法庭上的重要证据,因此当事人在函件发出前,一定要进行核对,对不符合事实的地方一定要纠正,避免错误造成损失。

  什么情形下可以使用律师函?

  针对当事人所需处理的纠纷及诉求不同,采取律师函这种手段的情形也不尽相同:如:

  1、澄清事实;

  2、敦促函件相对方履行义务;

  3、制止侵权行为;

  4、公示某项权利,等等。

  事实上,社会生活中任何一段纠纷的解决,都是一场博弈。各方最重要的考量因素,永远是如何评估自身的收益与成本。

  律师函作为一种司法手段,既不是起诉书,也不是判决书,收到律师函,也不意味着必须要依照律师函所述的内容执行。律师函本身只是一种表达态度、诉求的途径,以相对坚决的姿态表达要解决纠纷的决心。在这种前提下,收到律师函的一方,将不得不正视发函方的诉求,也要以更加谨慎的态度来进行本次纠纷的利弊权衡。这样一来,律师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成双方解决纠纷、达成和解协议等。

  为什么不直接起诉而先发律师函?以上就是有关的知识介绍,大家了解了吗?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致电或点击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网站http://www.zhiminglawyer.com/联系汪腾锋律师来尽快解决自身的法律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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