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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哪些情况下可以争取不起诉?

  一个案件发生后,能够不起诉,是最好的结果,不起诉是犯罪之后,一次自救的机会,不起诉决定有三种类型,包括:法定不起诉(又称绝对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又称相对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又称存疑不起诉),那么,刑事案件哪些情况下可以争取不起诉?下面一起来看看广东知明律师针对相关内容的详细介绍。

  刑事案件哪些情况下可以争取不起诉?

  一、酌定不起诉(相对不起诉)

  从刑事诉讼法规定看,酌定不起诉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二是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依照刑法规定,以下几种情形可以适用这种不起诉:

  (1)犯罪嫌疑人在中国领域外犯罪,依照中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的;(3)犯罪嫌疑人因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过当而犯罪的;(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没有造成损害的;(6)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7)被胁迫参加犯罪的;(8)犯罪嫌疑人自首或有重大立功表现,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也可以不作出起诉决定,在确认犯罪嫌疑人有上述情形之一后,还必须在犯罪情节轻微的前提条件下才能考虑适用不起诉。

  二、证据不足不起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的,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这种不起诉的适用前提是案件必须经过补充侦查。

  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的《规则》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或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属于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

  (1)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2)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3)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4)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不能排除合理怀疑的。(5)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不符合逻辑和经验法则,得出的结论明显不符合常理的。

  三、法定不起诉(绝对不起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附条件不起诉

  附条件不起诉是专门针对未成年人的,如果确实犯罪不严重,也确实有悔罪表现,我们可以附条件,考验一段时间,如果遵守了相关的义务,就不再起诉他了。

  那是不是不符合起诉条件,就可以嚣张法外了?那是不可能的。虽然不起诉,但当有了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时,是可以进行起诉的,所以我们依然需要遵纪守法。

  哪些信号预示着法院将不会进行起诉?

  如果家人因为涉嫌诈骗罪、帮信罪、非法经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开设赌场、买卖国家证件、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数据、介绍卖卖淫...等各种罪名,被公安移交到检察院了,这6个信号预示着法院将不会进行起诉:

  1、当事人已被羁押的案件,检查机关主动变更为非羁押性的强制措施。

  2、办案人员主动传唤当事人,问询是否愿意退赃退赔,并告知退赃退赔后才有不起诉的可能。

  3、办案人员主动向被害人合适赔偿协议是否属实、赔偿款的履行情况,以及对案件的处理意见。

  4、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的案件,超过一个月未提起公诉也未退补、侦查,案件很有可能正在走不起诉的内审流程。

  5、案件被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公安机关未能补查到退补提纲中,要求补查的重要证据.

  6、新的法律或司法解释生效,当事人依据新法不再构成犯罪的。

  如果案件没有符合以上情形,到检察院后,还是需要尽快委托律师帮助处理,律师不仅可以帮助嫌疑人进行无罪和罪轻辩护,也可以在开庭前为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到检察院申请不起诉决定等等。错过这个阶段,事情就成定局了,几乎无法再有利辩护。所以在这个阶段需要律师帮助的,一定要及时请律师,给律师留足够时间准备,很多案件从检察院移交法院起诉是非常快的!

  刑事案件哪些情况下可以争取不起诉?以上就是有关的知识介绍,大家了解了吗?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致电或点击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网站http://www.zhiminglawyer.com/联系广东知明律师来尽快解决自身的法律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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