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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员工离职也要支付赔偿金吗?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那么,非全日制员工离职也要支付赔偿金吗?下面一起来看看广东知明律师针对相关内容的详细介绍。

  非全日制员工离职也要支付赔偿金吗?

  1、【非全日制用工定义】

  所谓非全日制用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定义为: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这种方式主要是指钟点工以及一些兼职工作,非全日制用工方式也是很普遍的。

  2、【非全日制用工是否必须签订书面合同】

  对于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单位必须和劳动者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将会受到支付双倍工资等严厉的惩罚。对于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劳动合同法第69条明确规定,双方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也就是说,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可以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这也是对应这种用工方式具有短期性,即时结清性以及相对简单性的特点相符合的,在这种用工方式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主要是工资支付关系,利义务较为简单,而且一般的履行期限可能只是几天的时间,因此,允许双方订立口头协议,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后,无须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

  当然,从劳动者维的角度讲,如果条件许可,应尽量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那怕很简短的几个条款,也要明确清楚工资标准、支付期限、是否提供其他的工作保障等,比如提供工装、午餐等。

  相关法律依据科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公司应如何正确管理使用非全日制员工,以避免公司使用不当而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风险呢?

  1、建议与非全日制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虽然非全日制用工并不强制公司与员工必须签订书面合同,但因非全日制用工下公司对员工的工作管理通常较为松散,考勤执行不到位,员工工作的具体时长容易引发争议,在仲裁诉讼时公司举证员工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存在较大难度,所以,通过合同形式明确约定工作时间,有利于降低公司举证不能的风险。

  2、试用期、工资结算严格按法律规定执行

  与非全日制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需注意不能与其约定试用期,因为法律规定非全日制员工不得约定试用期。即使公司约定了试用期,该试用期也是无效的。另外,非全日制员工的工资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5日,一般公司为了方便结算,统一与其他全日制员工一样按月支付,如果公司在用工时长上再超过法定时长,就会被法院综合认定为全日制用工。所以,公司向非全日制员工支付工资的周期应不得超过15日。

  3、避免安排非全日制员工“加班”

  由于非全日制的核心在于工作时间的限制,即每周不得超过24小时。如果公司违反上述规定安排员工从事超过24小时的工作,即使公司将超过24小时的部分认定为“加班”并结算加班费,也将会直接导致整个非全日制用工方式无效,法院可据此认定双方建立的是全日制劳动关系,公司也将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如未签订书面合同的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年休假工资等。所以,公司应尽量避免安排非全日制员工加班。

  非全日制员工离职也要支付赔偿金吗?以上就是有关非全日制员工离职也要支付赔偿金吗?的知识介绍,大家了解了吗?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致电或点击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网站http://www.zhiminglawyer.com/联系广东知明律师来尽快解决自身的法律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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