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年车妻协议离婚,约定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按期支付抚养费。来男方再婚,又有了孩子。男方遂以负担加重、经济收入下滑为由,向女方提出降低孩子的抚养费,那么,男方的要求合理吗?法院会支持吗?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减少抚养费?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广东知明律师针对相关内容的详细介绍。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减少抚养费?
1、支付方患病,需长期治疗的,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也没有经济来源的
这种情况其实和上一种情况类似,都属于支付方没有钱来支撑原来的抚养费了。如果另一方又有能力负担孩子日常开销的,那么在有证据可以证明的前提下,法院一般也会支持调低请求。
2、支付方收入明显减少,并且无法通过努力恢复的
虽然抚养费的标准以孩子的实际需求为基础,但支付方的收入决定了抚养费的上限。所以,如果在支付完抚养费后所剩的钱不够正常生活开销的情况下,支付方也没有其他财产的。那么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来判断,这种情况是会持续下去的,还是通过努力可以恢复的。
如果收入减少甚至失业是因为整个行业的衰败,支付方的职业技能也已经属于被社会淘汰的类型,那么可以视为无法恢复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酌情支持调低原抚养费的标准。但如果只是说,因为换工作的原因,失业了一段时间,并且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那么法院是不会支持调低请求的。
3、支付方因为犯罪被关押了
这种情况下,支付方没有了收入,在客观上丧失了继续支付抚养费的可能性。所以,这段时间内的抚养费,可以酌情调低,并允许推迟至出狱后支付。但如果支付方名下有其他财产的,那么未成年子女也可以选择起诉,并向法院申请执行支付方名下的财产,用来抵扣应该支付的抚养费。
简单来说,抚养费是否能够减少,就是看支付方是不是真的没钱了。如果支付完抚养费,剩下的钱真的没办法生活了,那么法院一般会酌情支持减少抚养费的请求。反之,则不会支持。
抚养费可以拒绝支付吗?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用支付抚养费?
法律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夫妻双方离婚,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每月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给另一方,但是在这几种情况下,可以不用支付抚养费:
(1)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不用一方支付抚养费。但是这种方式存在风险,因为给付抚养费是法定的义务,若是一方因为抚养问题发生纠纷,获得抚养权一方仍然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2)给付方长期患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且没有经济来源,无力支付抚养费,而另一方有能力负担的,可以不用给付抚养费;
(3)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或者劳动改造,没有经济来源无力给付的,可以不用支付抚养费。但是,恢复人身自由,有了经济来源之后仍然需要按照约定或者判决给付;
(4)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再婚,继父或者继母愿意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用,给付一方可以适当减少,但当继父继母不愿再承担时,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应恢复原来的给付数额。
综上,除了特殊情况以外,任何情况都不得拒绝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应当从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如果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抚养费,在法律和道理上都说不通。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减少抚养费?以上就是相关的知识介绍,大家了解了吗?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致电或点击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网站http://www.zhiminglawyer.com/联系广东知明律师来尽快解决自身的法律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