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主要指双方当事人中有一方为外国国籍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的法律,依据当地的手续办理即可,一般不存在比较复杂的法律问题。而涉外离婚需要考虑法律适用、确定管辖法院、申请承认国外离婚判决等问题,这些法律问题相对比较复杂,那么,涉外离婚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吗?下面一起来看看广东知明律师针对相关内容的详细介绍。
涉外离婚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吗?
涉外离婚案件中的一方或双方,在无法回国的情况下,可以委托专业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但要注意,当事人必须向法院出具委托书和意见书,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亦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意见书包括同意离婚或不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要求离婚或同意离婚的,还要出具公证后的对有关财产的分割、子女扶养等的书面处理意见。
律师代理权限问题:
国外一方的当事人如果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能委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的律师。外国律师目前还不能代理国内离婚诉讼。
国外一方必须提供经过国内公证机构或者中国驻所在国家使领馆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
涉外离婚诉讼的特点:
(1)没有审理期限的限制。
国内民事案件一般要求一审在6个月内、二审在3个月内审结,但涉外案件没有审限要求。
(2)其他诉讼期间较长。
在涉外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答辩期、上诉期均为30日,公告期为6个月,都比国内一般民事案件长。
(3)境外的财产处理难度大。
无论是涉外婚姻案件在我国境内审理,还是在境外审理在境内要求承认、认可与执行的,法院通常对这类案件的财产不予处理。因为如果没有双边司法条约,外国法院不会承认和执行中国的离婚判决,中国法院也只承认离婚,不承认子女抚养与财产分割。
涉外离婚的程序怎么办理?
如果是协议离婚,那么当事人需要准备这些材料:
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如果是两个外国人要离婚,条例授权双方可以在中国办理结婚登记,但是没有授权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不论双方能否协商一致,都不能在中国直接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只能去法院诉讼离婚。此时,原告需向管辖法院提供这些立案材料,包括:
1、起诉状一式三份,一份自己使用,两份交给法院。
2、原告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会在法院验证后归还。原告是外籍人员的,需要提供自己的护照。
3、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书。如果是在国外办理的结婚手续需在该国办理公证认证手续。
4、被告户口本复印件或户籍登记信息。被告是外籍人员的,需提供在华居留证明,或者其他国外的具体地址。
5、委托律师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6、相关证据材料。
送达了起诉材料后,法院会在7日内决定立案,审查立案后,法院一般会询问原告是否能与被告达成协议事宜,如果不能,或是被告杳无音信,法院会一级级将诉讼文书转到外交部,通过外交途径送达。此时便可能产生2种情况:
a.被告收到法院传票后,作出答辩,法院择日开庭,裁决是否判离;
b.将传票送出三个月,被告方仍杳无消息,一般法院会再公告七个月,之后,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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