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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分股权需要防范哪些点?

  对于经商办企业的家庭,公司股权往往是最主要的家庭财产;而对于公司来说,股东的配偶从某种角度看就是公司的隐名股东,大股东离婚可能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那么,股权与婚姻是怎样的关系?离婚对公司有什么影响?离婚时股权怎么分?如何防范风险、防范被坑?

  下面一起来看看广东知明律师针对相关内容的详细介绍。

  离婚分股权需要防范哪些点?

  1、婚前设立公司或取得股权,婚后增资扩股

  对方婚前取得的股权是其个人财产,但如果婚后增资扩股,其对应部分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部分不管是自然增值还是通过经营后增值,都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是有权利要求分割的!

  2、股权只能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

  因为股权的共有登记不被允许,就只能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所以即使是夫妻双方或是一方利用共同财产投资取得的股权,也只能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这就导致看上去股权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并且关于到底是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股权对应的财产价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也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法院在分割时,针对的也只是出资额,而不是股权本身。所以想要保障自己的利益,最好是在取得股权的时候,将股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将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否则对方可能在法院判决后,拒绝支付对价,就存在风险。

  3、对方婚前股权的婚后增值,不一定能分

  如果对方在婚前就取得了股权,那肯定是对方个人财产。至于股权的婚后增值是否算共同财产,要分情况而定。如果股权的增值是因为婚姻中任意一方的经营行为,那这种情况下应当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都没有经营相关的股权,只是股权受市场影响的自然增值,那就会视为是对方的个人财产。所以离婚想要避免在这个地方踩坑,就要有证据证明对方在婚后实际参与了经营,或者自己帮助对方进行了经营。

  离婚诉讼中如何防范对方转移公司股份?

  处理的离婚案件中有一些会面临对方在有限责任公司持股的情况。由于这些股份也属于离婚财产需要在离婚诉讼中予以分割,所以需要实现防范对方私自转移这些股份。

  根据经验来看,公司股份的分割往往会成为离婚案件的焦点问题。虽然对方的持股情况可以通过工商登记进行查询,但现实中有些当事人并不以自己的名义持股,而是找他人代持。

  同时,公司财务“两本账”的问题也很常见,导致审计的结果不能真正体现股份的价值。所有这些问题都要在诉讼前做好应对的准备工作。

  假如对方有可能转移公司股份给他人,律师建议您可以申请法院予以冻结,保证在诉讼期间对方无法进行股权转让或抵押,这往往是顺利解决股权问题的一项前期基本工作。

  离婚分股权需要防范哪些点?以上就是相关的知识介绍,大家了解了吗?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致电或点击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网站http://www.zhiminglawyer.com/联系广东知明律师来尽快解决自身的法律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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