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借条上签的是化名,现在不承认怎么办?甲与乙系初中同事。2019年的时候乙以资金周转为由向甲提出借款,甲出于帮助之心将现金90000元借给乙,乙向甲出具一份借条,约定借款于年底还清,但在借款人处乙用了自己的化名“花花”签字。由于甲知道乙经常用这个化名,也就没有在意。借款到期后,甲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多次讨要欠款,乙以各种理由拒不偿还借款。前段时间乙竟然称借条上的签名“花花”不是本人的名字,不想承认欠款。甲求助律师:“借条上签名不是借款人本名,签的是化名,现在不承认怎么办?能否主张乙还款吗?”
借款人借条上签的是化名,现在不承认怎么办?
律师说法:
在日常生活中,借款人在书写欠条时或许会遇到错别字、故意写错借款人名字等情况,如果发生了这种情况,出借人应当注意寻找证据,可以通过微信聊天记录、语音通话记录等来证明借条上的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为同一人,只是在书写过程中存在错误。
法院会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根据借条所使用的词句、行为的目的以及诚实信用原则来认定。甲可以通过诉讼途径,将手中的借条、与乙的微信聊天记录、讨要欠款的电话通话录音等相关证据提交给法院,这些证据应该能够证明乙与借条上的“花花”系同一个人,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合法有效,法院会判定乙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朋友不承认欠条签名应该怎么办?
1、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如果对借条的真实性产生分歧,可以提出对借条上的落款进行笔迹鉴定,以辨明真伪。
2、申请司法鉴定的预缴费用,由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来支付。作为原告,对借条的真实性负有举证责任。虽然向法庭出示了借条,但被告否认签名,因此借条的真实性目前还不能确认。所以,原告还需要承担继续举证的责任,申请司法鉴定就是一种必要的举证手段。
3、虽然原告对借条的真实性负有举证责任,但这并不等于免除了被告提供证据的责任。由于司法鉴定需要将借条作为检材与被告的笔迹样本进行比对,且由被告提供比对样本较为容易,因此,被告负有提供鉴定所需比对样本的责任。
4、原告也有权自行收集并提供被告的笔迹样本以供鉴定,比如他在工商登记机关、房地产登记部门备案材料中留下的笔迹,这些叫做笔迹的自然样本。另外,鉴定部门也会收集一些笔迹的实验样本,比如要求被告以快、中、慢三种不同的书写速度,各写几遍自己的姓名,以便能够得出比较准确的鉴定结论。
5、如果鉴定结论是认定同一笔迹或者否定同一笔迹,双方又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和理由的,那么法院可以依据鉴定结论来认定借条真实性与否。但是,如果鉴定结论是倾向认定或者倾向否定,法院还会结合案件中的其他证据,比如对借款经过的陈述、转账记录等作出综合判断,从而作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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