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海关在罗湖口岸截获一名妇女,并移交郴州警方,这名陈姓妇女她涉嫌以帮助办理移民澳大利亚为名,诈骗郴州市10户居民260多万元。
以办理移民为由进行合同诈骗
2009年1月,郴州市民熊某等人向警方报案:2015年3月,郴州市某国际交流中心经理陈某与他们签订协议,帮助他们3口人办理澳大利亚移民,收取80.6万元,并签订合同:如在一年内内未能办妥移民手续,退换部分费用(扣除2万元申请费)。但时至2016年9月仍未能办妥,陈某手机关机并逃匿。警方受理后,又接到其他受害人书面报案,同样控告陈某诈骗了他们共80万元。
合同诈骗会不会被判刑?
经过警方查明,只有小学文化的陈某承包经营郴州市某部门下辖的国际交流中心某家门店,声称可以办理澳大利亚商业技术移民。熊某等人经他人介绍,接受陈某的指导(办理相关企业经营资质和银行资信证明)。随后陈某告知已通过香港的移民公司审核,澳大利亚政府已给上述几个个家庭发出州担保函。熊某等人在迟迟未能成行后,开始频繁向陈某追询,最终被陈某敷衍过去,最后熊某直接发函澳大利亚投资及签证服务有限公司查询,对方回复称“并未受理有关申请,未收取任何款项”。于是熊某报警,而警方根据复函认定陈某涉嫌以虚假的担保函实施诈骗,对其进行拘捕。
2016年10月中旬,陈某离开郴州,使用的手机停机,去向不明,涉嫌潜逃。郴州市警方对陈某涉嫌合同诈骗案对其采取网上追逃措施。10月30日,深圳罗湖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将陈某截获。滨州警方日前对其进行刑事拘留并作进一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