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汪腾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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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介绍 职 务: 广东(深圳)知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创始合伙人 部 分 荣 衔: 中国经济发展研究院高级研究员 中国学术发展科学研究院客座教授 中国亚太经济发展研究中心荣誉博士 中国首届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法律顾问 广东省中小企业百名律师服务团专家成员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助理 深圳市法制专家委员会委员 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法律专家 深圳市建筑业协会法律专家 深圳市政府特约审计监督员 深圳市消委会维权志愿团法律顾问 深圳市企业联合会维权律师团法律顾问 北京九州世初知识产权司法签定中心法律顾问 广东省律协环保法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广东省律协律师宣传交流工作委员会付主任 广东省律协WTO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中国民主促进会深圳市福田区十支部主委 深圳铜陵乡友会 会长 东南大学深圳校友会 副会长 法制与社会杂志社特约记者 简 历 摘 要: 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4403198910146243,安徽铜陵市人,男,出生于1963年3月,汉族,法律、国际贸易双学士,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博士,中国房地产经济师,现任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助理, 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法律专家,深圳电视台常聘法律专家。为人正派自律,工作严谨规范,原则性兼必要的灵活性,具有大局观。关心政经形势。长期领导律所,事业心强,组织领导力和团队协调能力较强。对客户敬业负责、诚信守规。 26年积累,业务综合全面,专业悟性极高,处理重大疑难法律事务常有创造性发挥表现过人。长期担任政府法律专家和人大立法顾问及为众多大中型国企担任法律顾问或代理各种法律事务,精熟立法用法经验,了解企业的经营管理;对重大决策提供顾问意见的经验能力强;自1985年起从事执业律师工作至今26年,先后为个人和单位办理过各类诉讼、仲裁及非诉讼案件2000多件,担任国内外200余家大中型企业、事业、行政等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长期为个人的民商事活动提供优质的参谋意见;对单位的管理及重大经营决策提供高效的法律意见,参与建章立制,法制宣传等,具有熟练担任法律顾问工作的经验能力。精熟民商法、合同法、公司法、房地产法及知识产权、产品质量、消费维权、国际经贸法律(含外贸反倾销、反垄断)、国际私法及刑事辩护等业务知识,曾大量办理上述法律种类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长期以来积累了非常丰富的执业经验和办案技巧,练就了超强的案件分析能力和法庭辩论及应变能力,协助商务谈判技巧娴熟,具有综合全面的处理各类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能力。尤其擅长在办理各种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中有创造性发挥,处理复杂纠纷能力突出。 部 分 获 奖 提 示: 1991年在担任安徽省铜陵总工会首席法律顾问工作期间因撰写劳动争议处理优秀论文,被省总工会颁发荣誉证书奖励 1992年在担任安徽省铜陵总工会首席法律顾问工作期间,被安徽省总工会评为先进个人。 1999年被深圳政府选聘为中国首届高交会法律顾问,期间因法律服务工作突出而受到了深圳市律师协会的通报表扬。 2001年因捐助青海、西部贫困地区同行和积极参与援助西部律师团工作而受到广东律师协会的通报表扬。 2001年度因工作成绩显著受到民进深圳市委的表扬、奖励。 2005年12月24日受广东省律协颁发“执业20年律师”牌证表彰。 2006年度带领律所参与政府法律进社区活动成绩突出,获政府授予先进单位。 2008年因四川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名家书画义卖善款受表彰。 部 分 业 务 相 关 单 位: 深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立法顾问) 深圳市人民政府(评标专家) 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经济纠纷诉讼/执行案) 中国海外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经济犯罪案) 国家信息产业部赛宝认证中心(法律顾问服务)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纠纷诉讼案) 中核深圳凯利集团(经济纠纷诉讼/经济犯罪案) 才众电脑(深圳)有限公司(法律顾问/经济纠纷非诉案) 深圳市安徽实业总公司(法律顾问/经济纠纷诉讼及非诉案) 深圳市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济纠纷诉讼案) 深圳市大簇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经济纠纷诉讼案) 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海损纠纷诉讼案)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经济纠纷诉讼案)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劳资纠纷仲裁诉讼案)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房产纠纷诉讼案)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房产纠纷非诉案) 深圳市潜龙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房产纠纷诉讼案) 深圳市道路工程公司(法律顾问/经济纠纷诉讼案) 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法律顾问服务) 深圳市企业联合会/深圳市企业家协会(法律顾问服务) 深圳市广电集团(合同纠纷诉讼案) 深圳特区报社(名誉权纠纷诉讼案) 浦发银行(房产纠纷非诉案) 招商银行(房产纠纷非诉案) 中国银行(经济纠纷诉讼案) 农业银行(经济纠纷非诉案) 建设银行(经济纠纷诉讼案) 工商银行(经济纠纷诉讼案)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纠纷非诉案)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纠纷诉讼案)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经济纠纷诉讼案) 新一佳超市有限公司(经济纠纷诉讼案)
部 分 代 表 案 例 ※ 1987年成功办理“性骚扰”引发的“侮辱诽谤刑事自诉案”:代理自诉原告,通过艰难地调查取证工作,最终通过法院依法追究了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使被告人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为自诉人伸张了正义。后经《人民日报》等媒体报道,自诉人获得了广泛的精神安慰(同情和声援)。 ※1988年成功办理民告官行政诉讼案:代理三户渔民状告某市政府渔政机关行政处罚案,通过认真细致的工作努力,使该案排除多重阻力,查清了事实,辩明了是非,两审均获精彩胜诉。 ※ 1995年成功办理中港合资企业纠纷案:为港方兆基啤盒公司代理在与浙江省茶叶总公司的中外合资纠纷国际仲裁中获胜,避免经济损失近仟万港币。 ※ 1995年至2000年成功运作创展中心大厦建设项目: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参与安徽省人民政府在深大型投资项目“安徽大厦”(又名创展中心)的全程开发建设(含投资合作、建筑施工、机电及电信设备采购安装等)及销售运作,获得巨大成功。 ※ 1999年成功为首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交易会担任法律顾问:1999年10月被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律师协会推荐为首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交易会法律顾问,为配合会议撰写专业论文书籍提供给参会客商。并被《国际商报》发表,还受邀为深圳电视台作专题节目嘉宾。 ※ 2000年代理深圳特区报名誉侵权案:深圳特区报处理因报道家庭男女纠纷引发的被诉名誉侵权案。最后,经汪腾锋律师的努力协调,双方在法院达成和解结案,有效地维护了被告深圳特区报作为党报的社会形象。 ※ 2001年成功办理巨奖销售奖券空号消费侵权案:代理张先生诉深圳天虹商场别克轿车巨奖销售奖券空号消费侵权案获得胜诉,被本省本市电视台、电台、报纸等众多媒体广泛报道,引起中央电视台关注并于4月22日派《今日说法》栏目记者专程赴深采访汪腾锋律师及当事人。此后,中央电视台《生活》栏目又再次赴深对汪律师及当事人进行采访报道。 ※ 2001年成功办理中国海外集团有限公司经济非诉案:接受中国海外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经过认真全面的内查外调获得了充分的证据资料,为集团追究下属企业负责人经济犯罪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 2002年成功代理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房产纠纷案:在中经开与深圳渝达实业有限公司房产纠纷案中,汪腾锋律师经过第一第二审及执行程序的努力,为中经开挽回经济损失壹仟多万元人民币。 ※ 2003年成功办理诉大族激光产品质量责任纠纷案:代理东莞市工商户樊先生向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追究所购激光雕刻系统设备质量责任,汪腾锋律师代理樊先生起诉至福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原告樊先生部分胜诉,并最终获得有效赔偿。 ※ 2003年成功办理名片式手写电脑专利侵权案:深圳金天信公司于2001年6月推出当时全球最小的全中文掌上手写PDA“心e通”系列产品并取得“名片式手写电脑”实用新型专利,但中山市某公司于次年5月推出技术特征相同的产品“超级智能王”并在全国范围宣传推销,由此引发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汪腾锋主任律师代理原告深圳公司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调查取证工作。该纠纷后经和解结案,原告的知识产权得到了有效保护。 ※ 2004年成功办理豪华客车采购质量责任纠纷案:深圳市福骏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与江苏牡丹汽车集团销售有限公司因客车质量问题发生纠纷,涉案标的约1100万元,违约赔偿数额近百万元。汪腾锋律师受托代理福骏通公司,运用丰富高超的办案经验和技巧,协助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调解,顺利地达成了双方和解的结果,法院制作《民事调解书》结案,福骏通公司的权益得到极大的维护。 ※2005年成功办理松迅达中科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松迅达公司因与珠海方正科技有限公司因通迅电子产品质量纠纷损失数仟万元经济纠纷,汪腾锋律师代理交涉谈判,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方正科技公司向松迅达公司赔偿人民币壹仟万元,获圆满结案。 ※2006年成功代理深圳友鑫达电子有限公司与怡亚通公司货款纠纷:受友鑫达公司委托,与深圳怡亚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进行诉前交涉追索货款。运用熟练的经验技巧,谈判获得解决,追偿了货款,避免了讼累。 ※2006年5月成功办理朱建国诉《收获》杂志社、深圳市新华书店消费侵权案:《收获》杂志社在巴金2005年去世后仍以“巴金主编”冠名《收获》杂志并派送大量宣传广告欺骗误导读者消费。深圳作家朱建国在《收获》杂志社拒不认错后怒而依法将《收获》杂志社等告上法庭,并引来央视等国内外众多媒体报道评论。开庭前日,朱建国正式委托汪腾锋律师为代理人依法出席庭审辩论。经过庭审的激辩论战,辩明了是非,旁听媒体及观众知道了对错。最后经媒体报道社会读者群众了解了真象,纠正了视听,有效地消除了被告《收获》杂志社对朱建国扣加的“炒作”诬陷之辞! ※2008年成功代理中核深圳凯利集团公司贸易款纠纷案:中核深圳凯利集团公司因与上海克拉电子有限公司贸易货款被上海市工商银行北蔡支行侵权错付而委托汪腾锋律师代理诉讼,成功向上海市工商银行北蔡支行进行了依法追偿。 ※2009年承办首例适用《物权法》裁判房产占有侵权案反败为胜:原告白XX诉被告王X仕房屋占有侵权案,诉争房屋位于南头龙屋新村,系历史遗留违章建筑。案件本身所涉法律关系错综复杂,大量历史事实亟待查证,系重大疑难案件。汪腾锋主任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及处理复杂疑难案件的丰富经验,使作为被告的委托人王X仕完全占据了主动,取得了明显的优势。整个办案过程一波三折,每每山穷水尽总能妙手回春,最终在铁的事实和法律的雄辩面前,法院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2009年诉中移动欺诈多收手机接听话费案获标志性胜利:诉中国移动深圳分公司欺诈多收手机接听话费案是一起强弱势对比鲜明的案件。经过一二审激烈的庭审交锋后,在法院的倡导下,被告自知理亏迫于压力与原告于2009年7月1日达成和解,同意双倍赔偿汪腾锋主任接听话费的损失并承担二审案件诉讼费。终于取得了富有标志性的胜利,汪主任的行为不仅是为自己维权,一定意义上也必将对社会转型期中国的公平公正市场竞争秩序的建立和发展有所裨益,具有明显的公益诉讼性。 ※ 多年来还为商务部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凯奇化工有限公司、深圳市奥康德进出口有限公司、西飞国际履塑金属工业总厂、东莞飞燕实业有限公司、武汉钢缆有限公司、东莞美联家私有限公司、徐州卫星工具厂、深圳市新琪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公司担任法律顾问或以其他各种形式提供反倾销反垄断法律咨询服务。 理 论 成 果 多年来,结合律师业务,利用工作之余积极研究经贸和法学理论,先后在《国际贸易问题》、《世贸组织动态与研究》、《国际商务》、《中国律师》、《律师与法制》、《中国民营》、《鹏程杂志》、《国际商报》、《中国律师报》、《南方都市报》、《羊城晚报》、《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深圳法制报》、《深圳晚报》、《晶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香港有线电视台、深圳电视台、深圳广播电台、《律师在线》等国家和地方众多杂志、报纸、电视和网站及大型专业学术会议上发表经贸及法律论著十余篇、文章百余篇。 一、著作 : 1999年10月为首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交易会撰写编著《技术交易实务》一书。 二、部分论文 : 1:1995年 《论一国两制与中国区际法律冲突》(95年第4期《深圳特区法制》) 2:1995年 《我国外贸企业国际反倾销问题及其对对策研究》(95年6期《深圳特区法制》) 3:1996年 《建立我国外贸反倾销应诉机制的思考》(96年第3期《国际贸易问题》/96年第2期《律师与法制》) 4:1998年 《反倾销案件认识误区》(1998年1月7日《中国律师报》) 5:1998年 《保护知识产权与维护市场秩序》(1998年12月21日《深圳法制报》第8版) 6:1999年 《技术交易合同主体及其应特别注意的问题》(99年12月5日《国际商报》第6版/99年9月19日深圳电视台《法制纵横》专栏) 7:2000年 《反倾销案件中电子文件证据问题的研究》(2001年10月全国律协国际专业委会员年会论文集,后被众多刊物转载、文集辑录。) 8:2001年 《中国入世:反倾销与保障措施》(2001年第7期《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2001年11月《中国律师》) 9:2001年《有奖销售奖券空号消费侵权案辨析》(2001年12月《律师与法制》) 10:2002年 《中国入世与律师专业定位:论执业品格与专业定位对中国律师业发展的影响》(2002年9月12日第10版《深圳法制报》) 11:2004年 《从彩电反倾销案谈律师执业操守与律师生存环境》(2004年第9期《中国民营》) 12:2004年 《我机电企业在反倾销涉案中应注意的问题和应对技巧》(2004年10月第96届广交会商务部研讨会演讲论文) 13:2004年《深圳律师业现状之片面观》(2004年7月《律师与法制》) 13:2005年 《科学认识中国频遭国外反倾销深层原有及应对举措》(2005年第2期《中国律师》) 14:2008年《基层社区是我国律师大有作为的广阔天地》(2008 年12月第四届中国青年律师论坛优秀论文演讲发言) 15:2009年《关于律师业的新思索》 (2009年12月《中国律师观察网》及2010年2月《中国律师》杂志发表) 注:上述是汪腾锋论文文章中的一部分,其中数篇论文已被重要学术专著或教科书摘编引用。 三、培训演讲 1:2001年参加广东省律协支援西部律师讲师团为西部律师讲课:经广东省律师协会选派,汪腾锋主任律师于2001年9月12日至15日参加广东省律协支援西部律师讲师团,作为首批四名律师之一奔赴新疆乌鲁木齐市,为当地四百余名律师讲授房地产、国际贸易、反倾销等律师实务知识,获得了当地律师界的热情接待和良好评价。 2:2002年受深圳市政府编制委员会委托,为全市1000多家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进行相关法制培训,获得一致好评。 3:2003年在反倾销报告会上发表专业评论:6月24日上午主任汪腾锋律师应邀参加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中心、深圳市工业经济联合会、南方反倾销咨询培训中心、深圳商报社联合主办的《中国企业反倾销应诉成功案例报告会》上就宝安南方自行车有限公司和信义汽车玻璃(深圳)有限公司的相关涉外反倾销成功案例作了系统专业的点评。 4:2004年10月16日应商务部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邀请在第96届广交会举办的“机电产品反倾销研讨会”上作专题演讲。 5:2005年10月建筑工程签约履约法律风险专题讲座:应国家建设部有关机构的邀请,汪腾锋律师在其举办的建筑工程研究讨论会上就建筑工程签约履约的法律风险问题作了专题演讲,获得参会人员一致好评。 注:汪腾锋多次应邀为政府机关、学术机构、行业协会及其他机构举办的相关法律学术或专题研讨会作演讲,还经常为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发表法律评论或点评(100多篇次) 四、培养律师人才(传授技能带徒实习) 从1995年至今在深圳地区毫无保留和尽心尽力地指导和培训了近百名实习律师学徒,目前他们中已有90%多学成合格并独立执业,为律师和法律行业增添了生力军。 历年培养的部分实习学徒名单如下: 1996年 张辉辉等 1998年 汪宇清、陈亚莉、赵珊珊等 2000年 陈旭绯、孙淑杰、夏歌、廖晓春、侯瑞明等 2001年 黄远伸、周森红、杨战、朱空军、兰新红、李双慧、方贤圣等 2002年 曾健明、李健勇、余优敏等 2003年 张亮、孙月、韩夫、沈金龙、宫波、崔小平、擅利晓等 2004年 刑涛、吴小华等 2005年 张勇、肖晖、辛先霞、熊晓珊等 2006年 吴劲松、乔小玉、程泉、杨其光、缪小斌、刘刈、王帅、易杏清等 2007年 曹广辉、张宏亮、田德雨等 2009年 张青平、郑凤丹、孙志涛、吴璇、刘平、焦清晨、胡萍、杨姝、王丽媛、廖锐斌、高宏兵等 另先后辅导新进律师:李玉明、孟庆杰、宋国利、刘卫文、李起武、刘朝辉、李志勇等数十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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