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中,出轨行为不仅违背夫妻忠实义务,更可能成为离婚诉讼中财产分割的关键争议点。当夫妻双方均存在出轨行为时,财产分割问题将更加复杂。本文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实践,系统梳理此类案件的法律适用规则与裁判逻辑。
一、法律框架: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
协议分割优先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这意味着,即使双方均存在出轨行为,仍可通过协商达成财产分割协议。例如,在北京市朝阳区某案件中,夫妻双方均承认婚内出轨,但通过协商将共同购买的房产按6:4比例分割,法院最终认可该协议效力。
法院判决的考量因素
若协议不成,法院将依据以下原则判决:
过错程度评估:虽出轨本身不直接导致财产少分,但若一方存在与他人同居、重婚等重大过错(依《民法典》第1091条),法院可能酌情减少其分割比例。
家庭贡献平衡:包括经济收入、子女抚养、家务劳动等贡献。如上海市浦东新区一案例中,女方因长期照顾家庭且收入较低,法院在双方均出轨情况下仍判决其多分10%财产。
子女与女方权益保护:依据《民法典》第1087条,法院可能倾斜分配住房、教育资金等关键财产。
二、实务操作:财产分割的具体规则
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界定
共同财产: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等原则上均分。
个人财产: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不参与分割。例如,男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即使婚后增值,仍属个人财产。
特殊情形下的财产处理
出轨导致财产减损:如一方为婚外情支付大额费用(如购房、赠与第三者财物),法院可能认定该支出损害共同财产利益,并要求过错方补偿。
隐藏转移财产:依《民法典》第1092条,若一方隐藏、转移财产,可少分或不分。此条款同样适用于双方均出轨但一方存在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
三、损害赔偿与债务处理的特殊规则
损害赔偿的适用限制
重大过错认定:仅当出轨行为构成重婚、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时,无过错方方可主张损害赔偿。普通婚外情一般不支持赔偿请求。
双方均有过错:若双方均存在重大过错,则互相丧失损害赔偿请求权。
债务分割的独立性
共同债务: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如房贷、子女教育费用)需共同偿还。
个人债务:一方婚前债务、擅自筹资用于个人经营且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四、典型案例解析
案例一:过错程度差异影响分割比例
案情:男方长期与他人同居,女方偶尔出轨。
判决:法院认定男方属重大过错,判决其少分20%财产,并支付女方精神损害赔偿5万元。
案例二:家庭贡献主导分割结果
案情:双方均出轨,但女方辞职照顾家庭多年,男方收入为家庭主要来源。
判决:法院综合考虑家庭贡献,判决女方分得55%财产,男方分得45%。
五、实务建议: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证据收集与固定
保留出轨证据(如聊天记录、照片、证人证言),但需注意合法性,避免侵犯隐私。
及时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转移资产。
协商策略
优先通过律师协商,明确财产清单与分割方案,避免诉讼成本。
对子女抚养、债务承担等关联问题一并协商,确保方案可执行性。
诉讼准备
提交财产来源证明(如购房合同、转账记录),区分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
申请法院调查令,核查对方隐匿财产线索。
结语
双方均出轨的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并非简单“对半开”,而是法律原则与道德评价的平衡艺术。法院既需维护婚姻制度尊严,亦需保障双方基本生存权益。对于当事人而言,理性协商、充分举证、合法维权,方能在复杂局面中争取最优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