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假合同的后果严重吗?通常情况下,在签订虚假合同的时候,如果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诈骗的话,这个时候会构成犯罪,那是具体的处罚方式,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有的虚假合同不会构成犯罪但是是无效的。
签假合同的后果严重吗?
当事人签订假协议,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利益的,合同无效,取得从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涉嫌构成犯罪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利益,合同无效。如果涉嫌构成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签订虚假合同法律责任
根据《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关于查处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违法行为的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合同当事人不得采用下列欺诈手段骗取财务:(1)伪造合同的;(2)盗用、假冒他人名义签合同的;(3)虚构主体资格的;(4)虚构货源或者合同标的物的;(5)故意交付部分仙物(货款)骗取全部货款(货物),或者骗取货款(货物),拒不交付货物(货款)的;(6)定作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合同,不退还所收定金,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预付款,材料款等费用,或者拒不支付加工费的;(7)利用虚假广告和信息,诱人签订合同,骗取中介费、立项费、培训费等费用的;(8)其他利用合同欺诈对方当事人的。”
第五条规定“合同当事人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占、损害国有资产:(1)通过贿赂签订、履行合同骗取国有资产的;(2)通过合资、合作或者联营合同,无偿或者未经评估低价占有国有资产的;(3)通过合同将国有资产交给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或者个人经营或者占有的;(4)其他利用合同造成国有资产及其收益流失的。”
第六条规定“合同当事人不得采用下列手段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1)利用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2)利用合同侄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流通物资的;(3)双方恶意串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4)其他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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