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求助广东知明律师:“你好,律师。我朋友是开美容店的,没有执照,上周出了事故。请问非法行医给患者造成十级伤残的构成刑事责任吗?”那么,非法行医造成十级伤残构成刑事责任吗?下面来看看广东知明律师针对相关内容的详细介绍。
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包括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单位不构成该罪。其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及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非法行医造成十级伤残构成刑事责任吗?
根据中国刑法第336条第1款的规定,非法行医罪刑罚分为三个量刑幅度。
一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二是“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是“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具体情形包括: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造成就诊人死亡是适用较重法定刑的情节。 生命对于人来说是非常宝贵的,任何企图对我们的生命造成威胁的非法行为,都应该得到非常严厉的惩罚。
非法行医罪立案标准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非法行医罪的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
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五十七条 [非法行医案(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死亡的;
(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三)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四)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五)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活动的。
本条规定的“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参照卫生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认定。
同时,提醒大家就医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医疗机构;否则一旦造成损害,追责讨偿将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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