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商业银行、小贷公司等信贷机构“借名贷款”纠纷频发,借名贷款具有欺骗性、虚假性、隐蔽性等特点,容易造成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等程序虚置,给信贷机构的贷款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那么,借名贷款法院怎么判?下面一起来看看广东知明律师针对相关内容做详细介绍。
借名贷款是指实际用款人因各种原因不能通过正常程序在信贷机构获得贷款,从而采取借他人名义、以他人的名义在信贷机构获取贷款,借名贷款的基本特征就是借用他人的名义进行借款或贷款,但名义借款人和实际用款人不一致。
借名贷款法院怎么判?
实践中,“借名贷款”的情况时有发生,由此产生的矛盾纠纷较为复杂,审理中难以认定和解决。而“借名贷款”纠纷处理的核心的问题在于法律关系及还款责任的认定。但是,若在没有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当事人则是要对其签订的合同或者协议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此同时,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实际借款人并未与出借人(即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不用受该合同的约束,无需承担向银行还款的责任,而名义借款人却要受合同的约束,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依据《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四百零三条的规定,名义借款人作为代理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即实际用款人承担,而使名义借款人存在免于承担还款责任的可能。然而,对于名义借款人来说,也应充分考虑到借名会给自己带来的风险和损失,例如逾期贷款导致的不良信用记录等,因此需要谨慎行事。同时,在认定时也要严格区分“代理实际借款人借款”和“为实际借款人借款”,因为前者明确设立代理法律关系;而后者系独立的借贷或其他法律关系。
对于名义借款人来说,应当充分考虑借名会给自己带来的风险和损失,包括逾期贷款导致的不良信用记录等,不要轻易的被他人利用自身名义对外借款,一旦已发生应当及时寻求法律弥补措施,以避免和防范陷入“名义借款”却要背负偿还实际借款的巨大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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