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伪造债务应该怎样追究其责任?广东知明律师指出,借条是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债权凭证。借条需要是真实合法的,伪造借条是否构成犯罪,应当根据具体的事实区别对待:
一般情况下,伪造借条,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或者没有进行虚假诉讼,那么很难构成犯罪。比如,伪造借条是因对方确实与伪造人存在债务关系,债务原因并不是借款而是所欠劳务费、租赁费或者其他费用,这类情况就很难认定为犯罪。当然,伪造借条也可能构成犯罪:
(1)伪造借条可能构成诈骗罪。诈骗罪成立的要件,伪造证据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受害人本身对行为人没有债务关系,行为人虚构借条可以体现其采用虚构事实的具体行为。
(2)伪造借条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通过伪造的借条进行诉讼,骗取财物的可能构成虚假诉讼。虚假诉讼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持假“借条”另行起诉,另一方该怎么办?
如果当事人针对虚构的债务另行起诉,并提供与亲友之间的“假”借款证明,此时一定可以把假债“坐实”吗?不一定。
因为在此类案件中,与当事人串通的通常都是与其有密切关系的亲友,比如父母、兄弟姐妹等,此时因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法院一般不会单凭借条就认定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
此时,另一方当事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要求对对方提供的借款证明进行司法鉴定,看看借款凭证的书写时间和借款时间是否有对的上的可能。另外针对对方当事人主张的借款事实,其借款形式是现金还是汇款,若为汇款是否有银行单据等予以佐证,出借方是否有出借相应款项的经济能力等等,当事人都可以寻找弱点进行攻讦。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造假一方不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支撑其观点,法院很难支持其主张。另外,造假证、作伪证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有时候“造假者”不但不能达到分财产的目的,还可能因此受到刑罚处罚,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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