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起诉阶段老赖将财产赠与别人,原告该如何维权?当我们遇到老赖的时候,当然是要拿起法律武器来打击的,如果在起诉的时候,他就开始转移财产,比如说无偿赠与给第三人,这种情况下作为原告,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下面一起来看看广东知明律师针对相关内容的详细介绍。
在起诉阶段老赖将财产赠与别人,原告该如何维权?
对于这种情况,我国法律是由明确的规定的,如果在打官司的时候,作为债务人的被告就开始转移自己的财产,将其无偿赠与给第三人,这种情况下对原告权利的实现是有可能造成损害的,作为原告的债权人是可以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申请法院撤销这种赠与的,也就是说,可以通过法院来判定这个赠与是无效的,不但赠与的无效,如果这个时候他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把这个财产低价卖了的话,作为原告的债权人也是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这个买卖行为的,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也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将来得到实现。
当然,债权人的这个权利也不是没有限制的,法律明确规定,这个撤销权实在债务范围内才能行使,超过了这个范围,法院是不支持的,比如人家就欠你1000块,人家把房子赠与给人家儿子,你申请撤销,房子价值一百万,这就不合理了,但是他欠你二百万的情况下,这个当然是可以申请法院来撤销的,这就是个限度的问题,这也是合同法明确规定的。
还有就是这个撤销权是由期限限制的,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超过这个时间的话,那就对不起了,申请法院也不管,为啥呢,那是因为你都知道一年多了,都不去法院申请,法院这个时候就默认你不申请了,相信这个大家都能理解,毕竟你自己的事情自己都不操心,法律也不会惯着你。
再者对于这个撤销权,原告是可以申请,申请后是需要法院进行审查的,审查后认为合理的才会进行撤销的,撤销的话,还要牵扯到费用的问题,这个费用一般是由被告承担的,毕竟这是他在搞事情,这个费用可能大家不太了解,这里给大家举个例子,比如房子,过户费用就是这里所说的费用,这个钱也不是个小数目的。
对于这个撤销程序,说着容易,其实实际操作中是非常麻烦的,因为需要很多的时间对接其他单位进行处理,所以,对于打官司时候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的有效途径还是要及时的进行财产保全,这样就可以避免他进行财产转移,只是需要出一小部分保全费用的问题,现在不是由这样一句俗话么,花钱能解决的事情真的是比较简单的事情,这也叫有备无患吧。
所以说,打官司的时候,一旦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及时的行使撤销权,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样对对方来说,也是一种震慑,倒逼他尽快地履行自己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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