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如何认定被执行人是否有履行能力?申请强制执行,是申请人实现自己合法权益的有力手段,也是国家保障法院裁判文书能够履行的保障,但是现实中,执行案件有很大一部分都不能得到有效的履行,具体原因都是因为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那么对于被执行人是否有履行能力法律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今天广东知明律师具体给大家说说。
法律如何认定被执行人是否有履行能力?
对于执行案件,随着近几年法院执行信息化的飞速发展和执行力度的不断加大,基本已经实现了对被执行人名下存放或记录在正规第三方能查到的财产的查询和控制,只要一个身份证号码,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股票、债券、支付宝财付通等财产已经实现了一键查询,只需承办人在办案系统简单操作,被执行人名下的这些财产都能查控的到,这些存放或者记录在正规第三方的财产,是法院执行法院需要调查的,也是执行法官的职责,那么如果这些都调查完了,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没有任何财产,该怎么办呢,是否就认定为无财产可供执行呢?
当然不是,对于被执行人是否有财产可供执行,是需要全方位考虑的。对于个人的财产,很多是没有登记或者记录的,比如五证不全的房产,没有过户的汽车等,这些其实也是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但是在监督登记部门是查不到的,这主要和现在的社会现实有关,面对比娱乐圈还要乱的房地产圈,有房产证的房子可谓风毛菱角,实在是太少,所以被执行人这些财产也是需要进行查控的,因为这些财产也是可以被执行的,对于被执行人这些财产,法院执行法官肯定了解的比较少,申请人相对来说了解的多一点,所以这方面就需要申请执行人下点功夫。
所以判定被执行人是否有履行能力,最关键的一点还是要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这也是必经程序,对于执行程序,相信很多人都知道,不像审判程序那样按部就班,执行程序没有严格的格式,当事人也没有举证质证的程序,在执行阶段,法官会要求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当然不是强制的,可以提供也可以不提供,对于执行法官来说也就是个程序性东西,如果不提供,就视为不知道他有财产,对于被执行人是否有能力履行这一关键的对于执行法官来说就算是过去了。
申请执行人有提供线索的义务,当然被执行人也有报告自己财产的义务,在执行阶段,被执行人需要如是的报告自己的财产,虚报或者少报都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这一点也是认定被执行人是否有履行能力的一个环节。
以上三点就是法院认定被执行人是否有能力履行的三个环节,如果这三个环节都没有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则就可以认定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也就意味着执行案件就要进入终结本次执行结案状态,也就是说现在不执行了,等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了再恢复执行,相信很多人都知道意味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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