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法律常识 >
合伙人在帮公司干活时受伤算不算工伤?

  合伙人在帮公司干活时受伤算不算工伤?下面一起来看看广东知明律师针对相关案例做的详细内容介绍:

  苏强(化名)和彭欢(化名)合伙购买了一辆挂车,协议共同经营。因每次开车都需要两个人,彭欢雇佣了一名司机负责开车,费用由个人支付,而苏强则自己开车。一天苏强在卸货的时候,在掀开盖在货车上的篷布并折叠的过程中,不小心从车顶摔下受伤。苏强找到彭欢,认为彭欢是合伙人之一,应当支付自己一半的费用。但是彭欢则表示不同意,自己并未雇佣苏强,自己雇佣的是另外一个司机。

  合伙人在帮公司干活时受伤算不算工伤?

  本案争议焦点:合伙人在替公司干活时受伤,到底应该认定为工伤,还是处理合伙事务时受伤?

  第一种观点认为,苏强虽然是合伙人,但是在为公司干活的时候受到伤,算是工伤,彭欢是公司的老板之一,应当承担一半的费用。

  第二种观点认为苏强的身份是企业合伙人,他的行为应该认定为处理合伙事务,在处理合伙事务时受伤的,彭欢不承担责任。

  【广东知明律师分析】

  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显然苏强和彭欢之间没有就工作内容、工作报酬等做过任何约定,所以双方不构成雇佣关系,那么苏强就不构成工伤。

  第二,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故本案中苏强和彭欢的合伙企业的主营业务就是运输。彭欢委托了一名司机执行合伙事务,苏强没有委托他人,而是自己执行合伙事务。所以苏强受伤应当认定为在处理合伙事务时受伤。

  综上,本案原告苏强属于处理合伙事务时受伤,彭欢个人无需承担责任。那么苏强的受伤行为又该如何救济?根据第二十八条:“由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执行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故苏强的费用可以认定是处理合伙事务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合伙人在帮公司干活时受伤算不算工伤?以上就是相关内容介绍,大家了解了吗?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致电或点击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网站http://www.zhiminglawyer.com/联系汪腾锋律师打官司。


其他新闻
  • 劳动仲裁是劳动者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但申请过程中材料与证据的准备往往成为关键难点。本文结合最新法律规定及实务操作,为您梳理劳动仲裁所...
    2025-05-23 11:37:29
  • 在深圳,请律师撰写诉状的费用因案件类型、律师资历、服务内容等因素差异显著。根据公开信息及行业惯例,本文为您梳理费用标准、影响因素及谈判策...
    2025-05-23 11:30:08
  • 在刑事自诉案件中,法院作出不立案决定往往意味着诉讼程序的终结,但这并非维权之路的终点。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可通过多层...
    2025-05-23 11:26:33
友情链接

法律问题咨询电话:0755-25986969
公司名称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石厦北二街新天世纪商务中心A座1802室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8-2035 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8-2035 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全国咨询电话:0755-25986969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石厦北二街新天世纪商务中心A座1802室

在线咨询
刑事律师
民事律师
行政诉讼
金融证券
违法犯罪
国际仲裁
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