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第一审未生效的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声明不服,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诉讼行为,称为上诉。刑事案件一审判决作出后,对刑事案件一审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往往面临着上诉与否的选择:"要不要上诉?上诉能不能改判?上诉会不会加重量刑?"对于这些问题,广东知明律师分析如下:
建议上诉的类型:
(1)如果你和律师均不认可一审法院对罪名的认定,比如你对罪与非罪、此罪和彼罪的认定有异议,认为自己是无罪变有罪,或者轻罪变重罪的,强烈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上诉;
(2)如果你认罪,但是对于一审法院对法定情节的认定有异议,比如你有自首等从轻情节没给你认定,比如你的涉案金额给你认定多了,那么也建议你赶紧委托专业律师上诉。
不建议上诉的类型:
(1)如果你的案子在程序上和实体上都没问题,你认为自己确实构成犯罪,你也认可检察院的认罪认罚具结书,那么不建议你上诉。
一方面,这种情形很可能引起检察院抗诉,会加重你的刑罚,另一方面,这种情形委托专业律师也没有用,还有浪费钱的嫌疑。
(2)如果你的案子在事实上和法律层面上,定罪量刑都没有畸重的情形,那么上诉意义并不大。
尤其是家庭比较困难的,没必要花光积蓄,甚至变卖财产去委托律师上诉。
上诉能不能改判?
说实话,这个没有人能保证,但律师阅完卷后,可以判断可能性大不大,该不该争取。
上诉会不会加重量刑?
根据《刑事诉讼法》,上诉不加刑,但检察院抗诉的除外。
对刑事案件一审判决不服,需要在几天之内提起上诉?
律师解答:《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刑事案件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你对刑事案件一审判决不服,则需要及时准备上诉材料,如果错过十五天的上诉期,则法院不会再受理。
上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律师解答:上诉需要准备上诉状,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上诉有哪些成本?
律师解答:首先是诉讼费成本,上诉需要向二审法院预缴上诉案件受理费,如果败诉,需要承担诉讼费损失;其次是律师费成本,如果你委托律师,会产生律师费;第三是时间成本,如果一审支持了你的部分诉讼请求,二审期间,判决尚不会生效,也就不能进入到执行阶段,而二审程序的审限一般为三个月,二审程序本身会产生相应的时间成本,如果你一审阶段没有申请财产保全,也不能排除对方二审期间转移财产的风险;第四是改判风险,在某些案件中,如果对方在上诉期内得知你上诉了,可能也会随之上诉,由此则增加了二审判决的不确定性,也不能完全排除结果更不利于你的风险。
刑事案件上诉律师推荐——汪腾锋律师
汪腾锋,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博士,一级(正高)律师 ,十届深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广东省律师协会副监事长 ,深圳市人大立法助理,广东省律师专家库民商法专家,广东省律师专家库刑事法律专家,深圳市律协前海律师专家服务团专家,深圳市建筑业法律专家,深圳电视台常聘法律专家,广东省作家协会会员(作家),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国际仲裁员等。
自1985年起执业,先后为个人和单位办理过各类诉讼、仲裁及非诉讼案件5000多件,担任国内外200余家大中型企业、事业、行政等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精熟民商法、合同法、公司法、房地产法及知识产权、产品质量、消费维权、国际经贸法律(含外贸反倾销、反垄断)、国际私法(特别是粤港澳区际冲突法)及刑事辩护等业务知识。擅长创造性运用法律知识,对情、理、法融会贯通,解决重大疑难法律事务常有神来之笔,表现出化腐朽为神奇的高超智慧能力!所办案件中不乏教材级案例被央视报道,被最高法院收入案例汇编,被中国政法大学编入本科生案例教课书。汪腾锋对诉讼艺术深有独特体悟,努力钻研诉讼技能,思考总结创立了一套在司法实践中成效显著的“艺术诉讼法”系统化、理论化的执业方法理论。并设立了“艺术诉讼法研究会”,受到全国很多同行的称赞与推崇。以汪腾锋为代表的知明所律师在法律案件诉讼中,以勤奋与天赋为基础,展示着“山不在高有仙则灵,水不在深有龙则鸣”的经典名言。有“海上皇宫”行政诉讼案、“万泽地产送礼门”案、《收获》杂志侵权案等诸多行、民、刑经典案例广为社会流传赞颂。
尤其是轰动全国的《海上皇宫》行政违法纠纷诉讼案,汪腾锋以其艺术化的技能促使官民和解,即保全了政府形象与权威,又维护了民企的合法权益与社会的公平正义,保障了企业社会财富的高效利用,赢得了全国各界的广泛赞誉。
刑事案件一审判决后哪些可以上诉哪些没必要上诉?以上就是有关的知识介绍,大家了解了吗?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致电或点击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网站http://www.zhiminglawyer.com/联系汪腾锋律师来尽快解决自身的法律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