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如果债务人突然去世,对方家属坚决不承认其借条,又以不知情为由拒绝偿还该怎么办?那么这是否意味着这笔钱打了水漂呢?那么,借款人去世后家属不认借条该怎么办?下面一起来看看广东知明律师针对相关内容的详细介绍。
借款人去世后家属不认借条该怎么办?
确实有这样的案子,还是要用证据说话!首先,有一种证据叫“鉴定结论”!对借条是否借款人所写或签字有争议时,可以通过法院委托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对借条进行笔迹鉴定。当然,这需要双方配合提供有原债务人笔迹的对比材料。和债务人活着进行鉴定相比,人去世了就无法提供本人现场书写的材料了,要去找他生前在什么地方有书写或签字的文件。
其次,借条真伪的判断也仅仅是证据之一,案件能否胜诉也要看其它证据。比如就民间借贷而言,杨律师之前说过有时候转账记录比借条还重要,此外,还可能有聊天记录、证人等其它证据。这些都可能对案件结果有影响!
最后补充说明一点,关于继承人有没有义务承担债务的问题,之前介绍了不细说,简单一句话:继承人在继承遗产价值范围内负责偿还债务。
我国法律上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人死债消”,也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父债子还”,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债务人去世后,如债务人留有遗产,继承人不放弃继承权时,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如继承人放弃继承,则被继承人无需承担还款责任。此时债权人也不必担心自己的钱全都打水漂。
按照民法典之规定,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债务仍以遗产为限进行偿还。
广东知明律师提醒广大民众,在向他人借出钱款时,应理性评估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尽量让对方出具借条等书面凭证,并注意在上述凭证上写明借贷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信息,以及借款的金额、时间、用途、还款期限、利息的及时等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
同时要妥善保管好银行转账凭证、证人证言、聊天记录等关键性证据,从而在纠纷发生时更好地避免自身权益遭受不必要损害。
此外, 广东知明律师也提醒广大债权人,还应注意民法典有关三年诉讼时效的规定,及时在法定期限内积极地主张自身权利,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陷入尴尬局面。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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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纠纷律师推荐——汪腾锋律师
汪腾锋,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博士,一级(正高)律师 ,十届深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广东省律师协会副监事长 ,深圳市人大立法助理,广东省律师专家库民商法专家,广东省律师专家库刑事法律专家,深圳市律协前海律师专家服务团专家,深圳市建筑业法律专家,深圳电视台常聘法律专家,广东省作家协会会员(作家),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国际仲裁员等。
自1985年起执业,先后为个人和单位办理过各类诉讼、仲裁及非诉讼案件5000多件,担任国内外200余家大中型企业、事业、行政等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精熟民商法、合同法、公司法、房地产法及知识产权、产品质量、消费维权、国际经贸法律(含外贸反倾销、反垄断)、国际私法(特别是粤港澳区际冲突法)及刑事辩护等业务知识。擅长创造性运用法律知识,对情、理、法融会贯通,解决重大疑难法律事务常有神来之笔,表现出化腐朽为神奇的高超智慧能力!所办案件中不乏教材级案例被央视报道,被最高法院收入案例汇编,被中国政法大学编入本科生案例教课书。汪腾锋对诉讼艺术深有独特体悟,努力钻研诉讼技能,思考总结创立了一套在司法实践中成效显著的“艺术诉讼法”系统化、理论化的执业方法理论。并设立了“艺术诉讼法研究会”,受到全国很多同行的称赞与推崇。以汪腾锋为代表的知明所律师在法律案件诉讼中,以勤奋与天赋为基础,展示着“山不在高有仙则灵,水不在深有龙则鸣”的经典名言。有“海上皇宫”行政诉讼案、“万泽地产送礼门”案、《收获》杂志侵权案等诸多行、民、刑经典案例广为社会流传赞颂。
尤其是轰动全国的《海上皇宫》行政违法纠纷诉讼案,汪腾锋以其艺术化的技能促使官民和解,即保全了政府形象与权威,又维护了民企的合法权益与社会的公平正义,保障了企业社会财富的高效利用,赢得了全国各界的广泛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