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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延期给员工转正算不算违法?

  根据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不同,试用期时长通常在一个月到六个月之间不等,以此来让员工和公司互相了解、互相适应。那么如果与员工约定的试用期期限已届满,但公司迟迟未给员工转正,并且还按试用期的工资标准给员工发放工资算不算违法?那么,公司延期给员工转正算不算违法?下面一起来看看广东知明律师针对相关内容的详细介绍。

  公司延期给员工转正算不算违法?

  广东知明律师指出,公司在员工试用期届满后,应及时为员工办理转正,并按转正后的工资向员工发放;公司延长员工转正的,视为公司与员工重新约定试用期。那么未与员工协商约定试用期或违法约定试用期,公司需要以员工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员工支付赔偿金以及支付工资差额。

  广东知明律师进一步解析:

  延期转正,意味着试用期满后延长了试用期,!实务中通常认定此种行为于“二次约定试用期”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的。

  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并实际履行的,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按照转正后月工资标准(可按照实发工资平均数)支付超出法定标准的11个月的试用期赔偿金。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83条: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企业可以延长员工试用期吗?

  如果用人部门认为员工适应期表现不合格,想要延长一个月试用期,是否转正看这一个月的表现,这样的情况可以延长试用期吗?用人单位应该怎样规避相关风险呢?

  试用期的期限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条款之一,无论是提前转正还是延长试用期都属于劳动合同变更的行为。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并取得同意的情况下,延长试用期的行为是否合法存在以下两种情形:

  1、在试用期后,员工同意延长试用期,这属于二次约定,不合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2、在试用期前与员工协商一致,这属于对原有劳动合同约定内容的变更,不属于二次约定,是合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在第二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应该怎样规避相关风险呢?

  1、若变更试用期的长短,应在原试用期结束前进行操作

  原试用期届满,用人单位应当对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做出评价。用人单位不适宜在试用期届满时,将劳动者是否通过试用期考察的结论,放置在一个模棱两可的地位。

  试用期是“通过-转正”还是“不通过-延长”,只能在试用期结束前予以明确。

  2、延长条件和程序可由公司规章制度进行规范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员工手册》进行规范。如明确规定:“试用期内员工如因不胜任工作、出勤率未达标准或公司认为需要延长试用期其他合理原因的,用人单位可合理延长试用期,劳动者承诺同意上述变更规则。”

  3、延长后同样不得超过法定时间限制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广东知明律师风险提示:将员工调岗后签订了新劳动合同,一定要填写合同类型、起止时间、试用期时间;与员工协商调岗调薪,一定要注意保留协商一致的证据。用人单位最好一并与员工约定法定范围内最长的试用期期限,避免后续因延长试用期而产生的纠纷。

  公司延期给员工转正算不算违法?以上就是有关的知识介绍,大家了解了吗?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致电或点击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网站http://www.zhiminglawyer.com/联系广东知明律师来尽快解决自身的法律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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