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即所谓“企业挂靠经营”,具体到建筑业而言,挂靠主要是指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进行工程建设的行为。“挂靠”即指工程实务中常说的“借名合同”、“戴帽子合同”。那么,挂靠公司资质构成违法吗?下面以前来看看广东知明律师针对相关内容的详细介绍。
挂靠的法律特征:
1、挂靠方要交纳一定的费用。
因为是借用被挂靠方的资质、信誉等并对外以被挂靠方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挂靠方通常要以管理费、保证金的形式向其交纳一些费用。而被挂靠方只是配合承接工程项目,并非实际上真正履行所谓的管理义务。
2、挂靠多数是一种临时性行为。
挂靠作为一种借用行为,这种性质决定了其暂时性,实践中往往是挂靠方在实施某项经营活动中才挂靠到另外一方,一旦工作完成,这种关系就不再存在。当然也有为了经营的需要长期挂靠关系的存在情形。
3、它是一种借用行为。
挂靠经营实际上是一种借用关系,这种借用关系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单纯的物的借用关系,其内容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借用资质、证照、经营权,有的是借用被挂靠人的信誉等等。为此,分清挂靠经营的内容,明确其合同目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是正确评价挂靠经营关系的前提。
4、它是一种独立核算行为。
挂靠方的经营方式是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这表明,就于被挂靠方的关系来讲,挂靠方是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与被挂靠方地位平等。挂靠方是实体义务的履行者和权利的最终享有者,对经营活动能够独立核算,独自组织实施,是盈亏的终结承受者。
挂靠公司资质构成违法吗?
建筑资质挂靠是法律所禁止的∶
《建筑法》的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建筑法》第26条规定︰“凡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接工程任务的,均属挂靠承接工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5条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工程挂靠需要承担如下挂靠责任:
其一,挂靠经营关系的建筑施工企业以自己的名义或以被挂靠单位的名义签订的承包合同,一般应以挂靠经营者和被挂靠单位为共同诉讼人,起诉或应诉。
其二,挂靠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挂靠协议无效。双方应分别承担过错责任。
其三,根据《建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挂靠的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所订立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无效。该施工单位与使用其名义承揽工程的单位或个人对建设单位因此而遭受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建设单位在知情的情况下仍与该被挂靠的施工企业签订合同,则建设单位也有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资质挂靠有哪些风险?
国家一直在严厉打击资质挂靠行为。这点是被大家熟知的一点,也就不用多加赘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工程款收回有风险。由于是挂靠他人单位,以他人单位的资质去承接业务,以他人公司的名义承接工程。所以工程款入账的流程是先打入他人公司,再转入自己公司。如此一来,一旦中途出现什么意外,工程款就不知何时才能收回。这对没有资质的公司来说,是潜在的最大的风险了。
竹篮打水一场空。挂靠别人单位,项目的业绩是属于有资质单位的。辛辛苦苦做出来的业绩最后给别人做了嫁衣,别人靠着你的业绩,资质等级越来越高,可以承接越来越大规模的工程,而你最后还是没有资质,难以承包工程。
高额挂靠费用。挂靠别人资质,每个年度还需要缴纳高额的挂靠费,成本费用极高,不是一个适合长远发展的路线。不如把成本花到自己公司,自己办理资质慢慢做业务升级。
挂靠公司资质构成违法吗?以上就是有关的知识介绍,大家了解了吗?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致电或点击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网站http://www.zhiminglawyer.com/联系广东知明律师来尽快解决自身的法律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