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求助广东知明律师:“你好!律师,当事人被刑拘37天没放岀来是不是意味着批捕了?”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那么,被关了37天还没放出来是不是意味着被批捕了?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广东知明律师针对相关内容的详细介绍。
被关了37天还没放出来是不是意味着被批捕了?
如果刑事拘留满37天,检察院认为应该批捕的,就会发放《逮捕证》;如果认为不需要批捕的,会向公安部门送达《不予批捕通知书》,公安部门在收到《不予批捕通知书》之后,必须立刻放人。至于刑拘37天,哪天通知批捕,就要看公安机关的办案效率了。
刑事拘留转逮捕的最长期限是37日,这是不全面的认识。不同的案件,转逮捕的最长期限不同(分别是14日、17日、37日),具有三种特定情形的转逮捕期限才是37日;
如果案件属于转逮捕期限是37日内的案件,也是在37日内,并非一定要等到37日,有时候20日就逮捕了;
逮捕后,一般要2个月内才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具有特定情形的,最长期限可达到7个月);
在审查起诉阶段,如果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会立即释放。
羁押37天后没放出来还能办取保吗?
被拘留37天后不一定可以取保候审,如果满足以下的条件,可以被取保: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过了37天取保不出来的 会很严重吗?
正常情况下,犯罪嫌疑人一旦被刑事拘留,没有特殊原因,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是不会随意给嫌犯变更强制措施的,更何况是能有一定自由的取保候审,即便有代理律师帮助申请取保候审,公检部门一般不会通过。
所谓特殊原因,就是取保候审的情形,比如说身体原因,社会危害性、期限届满等,符合相关法定情形就可以办理取保,不符合,就无法取保。
在描述的问题中提到37天,所谓的37天是刑事拘留+审理逮捕必要性 羁押期限,期限届满检察机关会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影响批准或不批准逮捕的因素也有很多,包括社会危害性、证据事实方面、犯罪情节轻重等。检察机关审核批捕后,嫌犯会进入逮捕羁押阶段,审核不批准逮捕会变更强制措施,大概率会是取保候审。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犯罪的严重程度与能否取保没有太过必然的联系,两者之间不能单纯的划上等号。一般刑事案件,37天没办取保出来也是很正常的情况。
但是,如果想提高取保的可能性,就必须做到以下几点:1、要有诚恳的认罪悔过态度;2、积极赔偿,弥补损失,降低伤害,征求谅解;3、争取立功表现。
被关了37天还没放出来是不是意味着被批捕了?以上就是有关的知识介绍,大家了解了吗?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致电或点击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网站http://www.zhiminglawyer.com/联系广东知明律师来尽快解决自身的法律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