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个人破产法于2021年3月1日正式开始在深圳试行,秉着“为诚信而不幸的破产人”提供一条重新上岸重获新生的机会,个人破产条例中提出因“生产经营或者生活消费导致无力偿还的不幸人”并且需要在深圳有连续不断地三年或三年以上社保,可以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提交,申请提交的方式在线提交材料,不需要纸质的材料。材料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个人收入,破产原因,破产经过,个人剩余现金财产和其他财产,债权债务清册等资料。那么,很多人会好奇,个人破产后欠的债务如何处理?针对这疑问,我们一起来看看广东知明律师针对相关内容的详细介绍。
个人破产一般是指个人破产制度,实际上是对诚信的破产个人的保护:
该制度通过法院指定管理人管理债务人财产,将债务人除生活必需外所有财产变卖、拍卖后进行偿债,并将债务本金外的利息、滞纳金等进行全部或部分豁免;同时,对债务人的消费、财产交易、工作等行为进行严格的监控和限制,不得有任何高消费行为,仅保证债务人基本生活需要;
债务人如果有配偶、子女,其配偶、子女的消费、财产交易和工作等行为也会受到限制。个人破产制度是一种既保障债务人基本生活,又保证债务人收到返还欠款的制度。
那么,个人破产后欠的债务如何处理?
债务人的债务并不因为宣告破产而直接豁免,只有在满足法定条件的前提下,经过一定的监督期,债务人才获得豁免。如果在申请破产之后,对于已经欠下的金额只能就债务人现有的个人财产来偿还了。律师表示,“个人破产并不意味着可以不用还债,不要以为只要申请破产就可以获得免责,更不要将个人破产等同于‘逃废’个人债务。”根据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实践,在个人破产期间内,破产清算机构会对债务人严格监控,所有财产都要报备,破产人只能保持最低生活标准。
简单来说就是,个人破产后欠的债务还是需要偿还的,至于能还多少主要还是要依靠债务人的现有财产来判定的。债务人现有财产有多少可以执行,债权人就可以拿到多少财产。一旦宣布破产,那么在破产期限内,债务人只能维持最低生活水平,保留基本生活费,剩余收入全部用于偿还债务。等到破产期限一过,无论是否还清债务债务均一律免除。
个人破产程序有三种类型:
一,个人破产清算程序,简单直接讲就是个人收入很低负债太高,未来可能很长时间都没法还清债务,这种情况偿还比例很低,经法院审核受理通过三年的考察期,每个月除了预留最基本的生活费外其余交由破产管理人,破产管理人会按照负债人所欠平台金额的多少按比例分配,三年后考察期满债务一笔勾销。
二,个人破产和解程序,债务人愿意通过其他方式比如找亲人朋友借钱,或者向所在公司愿意借给负债人一笔钱用来偿还。比如:法院受理的一起破产案件,经由申请个人破产者同意后转为个人破产和解,某某女士负债108万,有私人的也有金融机构的,在破产管理人和债务人一致协商后,负债人通过向目前所工作的老板借款10.8万一次性解决债务,当然还需要进一步的审理和沟通。
三,个人破产重整程序,针对有较高收入人群,虽然负债高但是收入每个月也有两万多,只是短时间内无法正常偿还欠款,经审理和协商后,负债着在家人的帮助下每个月可用作偿还的钱有两万左右,具体的数字大家可以去官网关注,这也是深圳第一例个人破产成功执行的案例。
个人破产后欠的债务如何处理?以上就是相关的知识介绍,大家了解了吗?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致电或点击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网站http://www.zhiminglawyer.com/联系广东知明律师来尽快解决自身的法律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