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法律常识 >
无权代理签订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无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不具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的代理行为,包括不具有代理权的代理、超越代理权的代理和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那么,无权代理签订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会有什么法律后果?下面一起来看看广东知明律师针对相关内容的详细介绍。

  无权代理签订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通常情况下,无权代理人对外签订的合同不发生效力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下面两种情况,无权代理人对外签订的合同发生效力

  第一、被代理人进行追认

  无权代理行为并不是当然就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某些情况下,也有可能是有利于被代理人的,此时被代理人有一个追认权,即对无权代理人对外签订的合同进行追认。追认后,该合同依法产生法律效力,此时被代理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第二、合同的相对人主观上善意无过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以上规定实际上就是我们常说的表见代理。表见代理合同要满足以下条件:

  (1)行为人没有获得被代理人的授权就与第三人签订了合同;

  (2)合同的相对人,即第三人在主观上必须是善意的、无过失的。

  综上,无权代理人对外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法律在这方面既保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又保护第三人的交易安全。

  无权代理会带来的法律后果有以下几点:

  1、被代理人拥有追认权和拒绝权。

  追认是被代理人接受无权代理行为效果的意思表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被代理人还拥有追认权和拒绝权,拒绝权必须以明示方式表示,默示则视为追认。

  如果被代理人追认了无权代理行为,则该行为对被代理人生效;如果被代理人拒绝承认,则无权代理行为的效果由代理人自己承担。追认权和拒绝权只需要被代理人一方做出意思表示即可生效,因此属于形成权。

  2、相对方拥有催告权和撤销权。

  催告是相对方要求被代理人在规定期限内确认或者拒绝的意思表示;撤销是相对方确认无权代理为无效的意思表示。催告权和撤销权只需要相对方一方做出意思表示即可生效,因此属于形成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和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合同在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方有权撤销。撤销应以通知的方式进行。对于无权代理行为,从效力未确定到效力确定,被代理人有权利,相对方也应该有权利。

  否则,如果相对方相信被代理人默认了,结果被代理人又否认了,这对相对方是不利的。撤销权的目的是保护善意相对方的利益,因此只有善意相对方才有权利享有撤销权,如果相对方是恶意的,就可能被视为串通行为,适用滥用代理权的规定。

  3、如果行为人的无权代理行为确实是为了本人的利益,且符合无因管理的法律要素,那么在行为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可能会产生无因管理债务;反之,如果造成了被代理人损害,那么在行为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可能会产生损害赔偿债务。

  无权代理签订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会有什么法律后果?以上就是无权代理签订的合同相关的知识介绍,大家了解了吗?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致电或点击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网站http://www.zhiminglawyer.com/联系广东知明律师来尽快解决自身的法律困境。


其他新闻
  • 在交通事故中,肇事车主拒绝垫付医药费的情况屡见不鲜。受害者往往面临治疗费用高昂、责任方推诿的双重困境。本文结合《民法典》《道路交通安全法...
    2025-05-16 11:54:36
  • 在交通事故中,全责方先行垫付医疗费、修车费等费用后,如何合法、高效地追回款项?本文结合《民法典》《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司法实践,系统梳理...
    2025-05-16 11:41:32
  • 在人身损害赔偿场景中,签署书面协议是风险防范的核心环节。一份规范的赔偿协议,既能固定双方权利义务,又能有效避免后续纠纷。本文结合《民法典...
    2025-05-16 11:41:06
友情链接

法律问题咨询电话:0755-25986969
公司名称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石厦北二街新天世纪商务中心A座1802室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8-2035 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8-2035 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全国咨询电话:0755-25986969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石厦北二街新天世纪商务中心A座1802室

在线咨询
刑事律师
民事律师
行政诉讼
金融证券
违法犯罪
国际仲裁
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