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华买小产权房第5年遇整栋清租,32户业主从欲哭无泪到全额确权,律师复盘这480天
2023年春天,深圳龙华大浪街道的一栋统建楼里,老周攥着那份盖着股份公司公章的《合作建房协议》,手有点抖。楼下贴着的清租通知写得明白:三个月内搬离,补偿按每平米200元算。他算了一笔账——5年前以单价7800元买下的这套85平米的房子,按现在的补偿标准,到手不到两万块,而同地段商品房的挂牌价,已经摸到了每平米6万。
老周不是个例。这栋楼里住着的32户业主,有的是来深打拼十几年的出租车司机,有的是在福田做家政的钟点工,还有像老周这样,把老家县城房子卖了、又搭上全部积蓄才凑齐房款的普通工人。他们手里的凭证五花八门:有《合资建房协议》、有《使用权转让合同》、甚至还有几张简单的收据。唯一的共同点,是房子都没法过户——因为这是盖在村集体土地上的小产权房。
清租通知下来,32户业主分成了两派
消息传开那天,业主群里吵翻了天。一派主张“认栽”,觉得小产权房本就见不得光,打官司也是输;另一派不甘心,说开发商当年承诺得好好的“永久使用权”,怎么说拆就拆。老周属于后者,但他跑了三个律师事务所,得到的答复都差不多:“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效力存疑,这案子胜算不大。”有个年轻律师甚至直言,这类纠纷法院立案都难。
转折发生在老周找到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之后。沈金龙主任律师听完情况,没有急着下结论,而是先问了一个问题:“你们这栋楼,当年批地的手续和规划许可,有没有留底?”就是这一问,让老周在自家抽屉底翻出了一份泛黄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上面写的是“村民住宅项目”,而非“商业开发”。
沈律师团队接手后做的第一件事,不是起草诉状,而是花了两周时间跑规划和国土部门,调取这栋楼的土地性质和报建档案。核实的结果让所有人精神一振:这栋楼虽然没办独立产权证,但土地来源合法、报建手续齐全,属于历史遗留的“合法外建筑”,并非违法抢建。这个定性,成了后来翻盘的关键。
法律上不叫“买卖”,叫“使用权转让”,路子就活了
很多当事人一听“小产权房”三个字就慌了,觉得法律不保护。其实这里头有个极易被忽视的区分——深圳的小产权房,并不全是违建。对于2004年城市化转地之前、经批准建成的村民住宅,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若干规定》,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确权。沈律师团队给32户业主的代理策略很明确:不碰“买卖合同无效”这个雷区,改走“物权保护纠纷”的路子,案由定为“排除妨害纠纷”,诉求是确认业主对房屋的合法占有使用权,并要求清租方赔偿因强制清租造成的损失。
这套策略的法律支点在于,《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的返还原物请求权,针对的是“无权占有不动产或动产”的情形。开发商作为土地的原始权利人,早已将房屋长期使用权让渡给了业主,其后再以“清租”为名要求返还,本身就构成了权利滥用。说白了,这房子虽然是“小产权”,但你不是没有“权”——只是这个权的名字不叫“所有权”,而叫“用益物权”或“合同债权”。关键就一个字:准。找准权利基础,起诉才能立得住。
庭审过程比预想中曲折。开发商的律师咬住一点不放:双方签订的协议名为《合作建房》,实为房屋买卖,而小产权房的买卖合同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对此,知明律师早有准备——他们提交了32份当年业主向村股份公司缴纳水电费、燃气费、物业费长达五年的记录,以及部分业主实际在此居住、子女在附近上学的证明。这些证据指向一个事实:业主们是善意、公开、持续地占有使用这些房屋的,且在长达数年的时间内,开发商从未提出过异议。
一审胜诉后开发商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480天,32宗案件分三批推进,沈金龙律师团队在深圳福田区人民法院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之间来回奔波。一审判决支持了业主的核心诉求:确认32户业主对涉案房屋享有合法占有使用权,开发商不得强制清租。开发商不服,上诉至深圳中院,二审维持原判。拿到判决书那天,老周在法院门口蹲了很久,给他老婆打了个电话,第一句话是:“咱家房子,保住了。”
这个案子办完,团队复盘时总结出三条经验,我觉得对深圳所有想碰小产权房的人都有用。第一,看地——2004年之前建成的、有规划许可的,比2004年之后抢建的稳妥得多;第二,看协议——凡是写着“合作建房”的,大概率是规避监管的买卖,日后纠纷的裁判规则和普通商品房完全不同;第三,看出事后的动作——一旦收到清租通知或拆迁公告,千万别拖,尽早固定证据、咨询专业律师,越拖变数越大。
问:小产权房遇到拆迁,业主真的拿不到补偿吗?
答:不能一概而论。深圳对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原则是“尊重历史、分类处理”。像上述案例中具备合法报建手续的,业主的占有使用权受法律保护,拆迁补偿中至少可以主张地上附着物补偿和搬迁费。但如果是纯违法抢建的,补偿确实极其有限。
老周后来把房子租了出去,每月租金4200元,他说这房子虽然没红本,但住着踏实。在深圳,房子的事从来不是小事。如果你也遇到了类似的困局——不管是小产权房被清租、买了房过不了户,还是一房二卖、开发商跑路,与其自己在网上搜一堆碎片信息,不如带着材料来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坐坐。沈金龙主任带着团队在这行干了26年,代理过的房产纠纷案件超过一千件,什么场面都见过。地址在深圳市福田区石厦北二街新天世纪商务中心A座1802室,来之前先打个电话:0755-25986969,聊聊你的情况,说不定能找到一条你想都没想过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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