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翻脸想踢我出局?深圳股权律师用40%股权保卫战,教你4招破解恶意稀释
老周在深圳龙华跟人合伙做智能硬件,持股40%。去年底他发现公司账上多出3000万“投资款”,自己却没收到任何通知——合伙人引入新股东,以极低价格定向增发,老周持股被稀释到9%。他拿着股权证书找到知明律所时,增资决议已经做完工商变更。这不是孤例,深圳股权纠纷案年均增长20%,公司控制权争夺已成为最集中的爆发点。
答:增资本身合法,但绕开你做的增资决议,程序上大概率存在瑕疵。根据《公司法》第34条,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如果章程没有特别约定,合伙人无权剥夺你的优先认购权。老周案里,新股东以低于市场价的估值入股,董事会直接把老周排除在认购名单之外,这就是典型的权利侵害。书面提出要求行使优先认购权,是维权第一步,必须在收到增资通知后的合理期限内(通常为30天内)发出,超过期限容易被认定为放弃。
答:知明律所2024年办结的一起南山科技公司纠纷,可以给你参考。当事人持股35%,被稀释至5.8%,我们接手后48小时内申请了行为保全,冻结了公司工商变更档案,同步调取历次股东会通知、决议和转账记录——发现所谓“投资款”根本没实缴到位。关键是适用《公司法》第22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我们以“增资未实际缴付”为由主张决议不成立,法院采纳,最终恢复当事人40%的完整股权,对方承担12万诉讼费。中途谈判才是最难的,对方愿意和解的前提是把账上利润优先分配,但当事人没点头,坚持走完诉讼拿到生效判决。这个案子打了8个月,从福田法院一审到深圳中院二审,数字没变:40%股权一分不少。
答:股东知情权是法律明确给的。《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10条写明,股东可以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还能要求查阅。知情权之诉不影响你后续提起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实操中,你可以先发律师函要求查账(要求公司在15天内答复),若拒绝,立即向深圳福田区人民法院起诉申请调查令。调出来的东西可能比你想的严重:知明律所曾为龙华某制造企业股东申请调查令,查出合伙人用关联公司截留货款累计2600多万,最终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刑事责任。
答:股权回购的条件是法定或章程约定。《公司法》第74条允许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股权,包括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但该股东坚决反对分配利润的。但实务里“合理价格”最难谈,夫妻店的按净资产算,投资机构的按估值算,谈不出结果的会进入司法审计。知明律所建议做三步:先固定公司净资产证据(调取审计报告、纳税申报表、银行流水);再行使股东知情权;最后启动回购诉讼。沈金龙主任律师执业26年、经办案件超10000件,他常说:股权纠纷没到撕破脸那一步,每一分证据都要捂在自己手里。如果你正被股权稀释、知情权受损或控制权旁落的问题困住,可以拨打0755-25986969预约咨询,来访前带上公司章程、历次股东会决议和股权变更登记材料,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石厦北二街新天世纪商务中心A座1802室。
打官司不是目的,把股权清晰地握在手里才是。从40%被稀释到5.8%的人,可以翻盘拿回40%——前提是你在法定时限内做事,用书面文件锁住每一步动作,而不是只在微信里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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