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儿童公园陪同票争议:知明律师谈二孩家庭票价合规与维权
导语:一张陪同票,为何让二孩家庭“玩不起”
2026年10月,深圳罗湖区深圳市儿童公园“飞象云霄”项目因收费规则陷入舆论漩涡。市民反映,该项目每人15元,1.4米以下儿童必须由成人陪同且“一人一票”,带两个孩子玩一次就得买4张票,单项目支出60元。有家长直言:“家长根本不想玩,却要为‘陪同’这个身份买单。”运营方回应称,动力区由企业全额投资、市场化运营,定价已公示且处于同类中等偏低水平,公园无动力区仍免费开放。
争议的核心并不复杂:当公共公园里的收费项目以“安全”为由要求成人陪同,却又对陪同者全额收费,这种规则是否构成对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侵害?市场化定价的边界在哪里?深圳知明律师事务所沈金龙主任律师指出,公园动力区虽由社会资本运营,但仍受《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约束,明码标价不等于定价合理,运营方不能以“市场化”为由规避合规审查。
一、“一人一票”规则的法律定性:格式条款与公平交易
从法律上看,运营方在购票页面和现场公示的“1.4米以下儿童须成人陪同、一人一票”属于典型的格式条款。《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方式提示对方注意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第四百九十七进一步明确,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陪同票的问题在于:成人购票并非为了消费游乐服务,而是履行监护义务。运营方将安全管理的成本通过“一人一票”转嫁给家长,实质上加重了消费者负担。如果家长没有实际乘坐需求,却被强制购买门票,该条款的公平性就值得商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第十六条同时要求经营者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沈金龙主任律师在民商事合同纠纷实务中多次遇到类似争议。他认为,判断陪同票是否合规,关键看三点:一是安全陪同是否确有必要;二是收费是否与实际服务对价匹配;三是运营方是否提供了替代方案(如家庭票、陪同免票等)。如果运营方不能证明陪同者实际占用了游乐资源,仅以“入园即收费”一刀切,家长完全可以依据上述法条主张退还多收费用。
二、市场化定价的合规红线:明码标价之外还有什么
运营方反复强调“企业全额投资、市场化运营、价格已公示”。从《价格法》角度看,动力游乐项目属于市场调节价,经营者享有自主定价权。但自主定价不等于随意定价。《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应当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同时,《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要求经营者标示价格时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
问题在于,现场公示的“15币一次、一人一票”是否足以让家长在购票前清晰理解“两大两小需买四张票”?如果公示仅写“一人一票”,而未对“陪同成人是否乘坐”作区分说明,就可能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所规定的知情权侵害。家长在购票时若无法预见到陪同票的实际支出,运营方就难以援引“已公示”免责。
此外,深圳市儿童公园属于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公园,动力区引入社会资本运营,带有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属性。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及深圳市级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相关规定,涉及公共资源使用的收费项目,运营方应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价格行为合规指导。沈金龙主任律师提示,公共公园内的市场化项目,其定价虽由企业自主确定,但监管部门仍可依据《价格法》第三十条对显著偏高、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定价进行干预。家长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时,可重点主张“格式条款不公平”和“未充分披露陪同收费”两项事由。
三、家长如何维权:从现场取证到行政投诉
面对不合理的陪同票规则,家长并非无计可施。深圳知明律师事务所结合消费者维权实务,建议采取以下路径:
第一,固定证据。购票前拍摄现场价格公示牌、购票页面截图,保留电子或纸质门票、支付记录。若现场工作人员口头解释与公示不一致,可录音录像。第二,现场交涉。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明确要求运营方说明陪同票的收费依据,对未实际乘坐的陪同票提出退票要求。第三,行政投诉。拨打12315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主张运营方涉嫌利用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负担、未充分履行明码标价义务。第四,司法救济。若涉及金额较大或运营方拒不整改,可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相关条款无效,并要求退还多收费用。
需要提醒的是,单个家长维权成本较高,建议通过业主群、家长群收集相同遭遇的消费者信息,形成集体投诉材料,提高行政投诉的处理效率。对于二孩、三孩家庭而言,陪同票的重复收费问题具有普遍性,集体行动更能推动规则优化。
结语:市场化不是挡箭牌,合规才是通行证
儿童公园动力区的市场化探索本身无可厚非,企业投资设备、承担维保成本,通过收费回收投资符合商业逻辑。但收费规则的設計不能只算企业账,还要算消费者公平账。安全陪同是运营方的管理要求,将这一成本全额转嫁给家长,尤其是二孩家庭,显然超出了合理边界。
深圳知明律师事务所沈金龙主任律师提醒,运营方应尽快优化票务规则,设置家庭票、明确陪同免票或半价条件,并在购票前以显著方式披露总价构成。对于家长而言,遇到类似“隐形加价”不必忍气吞声,保留证据、依法投诉是最有效的应对方式。深圳知明律师事务所长期关注消费者权益与合同合规领域,可为市民提供票价争议的法律咨询与维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