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律师可任深圳律所合伙人:跨境企业如何选律师
先说结论:2026 年 10 月 5 日起,港澳律师通过粤港澳大湾区执业考试后,可以在深圳等大湾区九市执业,并且可以成为内地律所的合伙人。对在深圳做跨境生意的企业来说,找律师多了一种人可选;但也要记住两条边界:他们只能办民商事案件,不能办刑事和行政案件。
规则说了什么
这项制度来自司法部发布的《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和执业活动管理办法》,10 月 5 日公布并当日施行,没有过渡期。几个关键点:考试每两年举办一次,考点固定在深圳;报考要满足累计三年以上执业经历、能用中文书写法律文书、能用普通话执业;通过考试取得内地资质后,可以在大湾区九市办理民商事业务(诉讼和非诉讼都可以),并且可以成为内地律所的合伙人。
对跨境企业意味着什么
跨境买卖合同、跨境担保、涉港澳的投资安排、在大湾区仲裁机构进行的商事仲裁,这些事情过去往往要「内地请一家、香港再请一家」,两拨人来回对文件。现在,一家内地律所里面就可能坐着一位同时熟悉两边规则的人。考试和培训都设在深圳,人才会先落在深圳:据深圳市司法局的公开答复,深圳已有 353 名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入库、18 家粤港澳合伙联营律所(含分所)、14 家外国律师事务所驻深代表处。政策已经落地,人就在深圳。
两条边界,先讲清楚
- 刑事案件、行政案件不能办。如果您的麻烦已经是刑事立案,或者是对行政机关的处理不服,港澳律师帮不上,需要内地刑事辩护、行政纠纷条线的律师。
- 「能办」不等于「办过」。聘用之前照常核实:看广东省司法厅的发证信息和律师协会公示,核对所在律所,并且直接问清楚他办过多少件同类案件、出庭的是他本人还是助理。
本所怎么看这件事
我们的看法很简单:先看案件需要什么,再决定怎么组队。涉港、涉澳的民商事案件里,香港法、澳门法的问题确实需要熟悉当地规则的律师参与;但只要案子落到内地法院或者大湾区仲裁机构,程序上的责任仍然在内地律师身上。这两件事不矛盾,反而正好是一套搭配。对这类新变化,本所会按办法规定的人员条件和程序要求,评估引进与合作的安排,但不会为了「有」而引进,标准只有一个:对案件有用。
如果您的纠纷涉及香港、澳门因素,可以先带着合同和案件材料来谈一次。我们按案件本身判断:需要哪种搭配、哪些环节在内地办、哪些环节要交给熟悉当地规则的人。联系我们:深圳市福田区石厦北二街新天世纪商务中心 A 座 1802 室,电话 0755-25986969。
本文由本所主任、律所负责人沈金龙律师(执业证号 14403200410315584)署名发布。
关于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
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 2000 年创立于深圳,二十六年来一直在深圳做争议解决,现有工作人员近 50 人,是深圳市律师协会首批老字号律所之一(首批共 40 家)。业务覆盖民商事纠纷、刑事辩护、行政纠纷、刑民交叉、刑事控告、知识产权、离婚与继承、涉外法律纠纷、非诉专项九个业务板块。主任、合伙人自己谈的案件,自己办——案子的责任人不会换。收费按业务类型与工作量确定,明码标价,签书面合同并出具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