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华32户业主买小产权房被坑,房子差点没了,律师用一年半帮他们确权
2023年夏天,深圳龙华的陈叔拿着一份《合作建房协议》找到我们的时候,手是抖的。他在龙华大浪买的那套小产权房,住了快八年,突然被原村民的债权人申请查封了。和他一样情况的,还有同栋楼里的31户人家。有人掏空了六个钱包,有人卖了老家的房子凑的钱,总标的额超过4000万。说白了,房子住了这么多年,房产证没有,法律上的“名分”也没有,一旦被查封拍卖,大家可能什么都没有。
陈叔说,当年买的时候也知道是小产权,但中介拍着胸脯说“深圳这种情况多了去了,大家都这么住”。开发商是原村民和外地老板合作搞的,签的是“合作建房”,实际上就是卖房。头几年相安无事,后来原村民欠了外面一屁股债,债权人盯上了这栋楼,直接申请法院查封。32户人一下子慌了,有人去堵开发商的门,有人去信访,折腾了大半年,查封没解,反而等来了法院的拍卖通知。
这里面的法律死结在哪儿?小产权房在法律上不承认物权,买受人拿不到不动产权证,法院查封的时候,登记的权利人还是原村民。你手里只有一纸合同,想对抗法院的查封,难度极大。但“难度大”不等于“没得打”。关键看两点:第一,你实际占有使用了没有;第二,你支付对价了没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8条,对无过错买受人的物权期待权有保护条件——书面合同、实际占有、付清价款、非因自身原因未过户。这四条,陈叔他们基本都符合。
我们接手后,没有急着去提执行异议,而是先做了一件事:把32户业主的购房合同、转账记录、水电费单、物业费收据、社区居住证明,全部按户整理成册。每家的情况都不一样,有人付了全款,有人还差几万尾款;有人合同上写的是“合作建房”,有人写的是“使用权转让”。这些细节,直接决定了案子能不能立住。沈金龙主任当时就说了一句话:“群体案最怕一锅煮,必须一户一策。”
策略上分两步走。第一步,针对法院的查封和拍卖,以案外人身份提出执行异议,主张物权期待权,同时申请中止执行。第二步,同步提起确权之诉,请求法院确认业主对房屋的合法占有使用权,并要求原村民和开发商配合办理相关手续。这两步必须配合好,光提异议不确权,解了查封房子还是没保障;光确权不阻却执行,房子可能已经被拍掉了。
过程比预想的磨人。光是执行异议的听证就开了三次,对方债权人咬死一点: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无效,买受人不是“合法买受人”,不受第28条保护。我们的回应很直接:合同效力问题另案处理,但买受人支付了对价、实际占有多年、对未过户没有过错,这个事实清清楚楚。法院最终采纳了我们的意见,裁定中止执行。紧接着,确权之诉在龙华法院立案,32户合并审理,光是证据交换就跑了四趟。
2024年底,判决下来了。法院确认32户业主对涉案房屋享有占有、使用的权益,原村民和开发商不得妨碍。虽然没有拿到那张“红本”,但至少房子保住了,不会被拍卖,后续如果遇到城市更新或者土地整备,业主的补偿权益也有了法律依据。陈叔拿到判决书那天,在律所楼下抽了根烟,说了一句:“这一年半,觉都没睡好。”
办完这个案子,有几个提醒想跟深圳的购房者说清楚。第一,小产权房的风险是系统性的,不是“签个合同、找个律师见证”就能解决的。第二,如果已经买了,务必保留好所有付款凭证和居住证据,水电费单别扔,社区登记别漏。第三,一旦遇到查封、拍卖或者原村民反悔,别拖,越早找专业律师介入,能争取的空间越大。深圳福田、南山、龙华这些年城市更新快,小产权房的历史遗留问题只会多不会少。
问:买了深圳的小产权房,原村民反悔要收回,法院会怎么判?
答:法院通常不会直接判决过户,因为小产权房本身不具备登记条件。但如果你已经付清房款并实际居住多年,法院有可能确认你对房屋的占有使用权,原村民不能随意收回。具体要看合同约定、付款证据和居住事实,每户情况不同,结果也不一样。
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扎根深圳26年,累计代理案件超过10000件,在福田、南山、龙华等地的房产纠纷处理上积累了大量的实操经验。如果你正面临买房被坑、过户卡住、一房二卖或者小产权房争议,可以直接来深圳市福田区石厦北二街新天世纪商务中心A座1802室当面聊,或者打电话0755-25986969先做个初步咨询。房子的事,拖不得。
关于文中案例,如果您也有类似情况
可以直接拨打0755-25986969找婚姻家事律师聊一聊,首次咨询不收费。律所在深圳市福田区石厦北二街新天世纪商务中心A座18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