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IP带火跨境游背后:旅行社与景区如何规避法律风险?深圳律师支招

📅 2026年08月16日 📂 深圳律师动态 🏷️ #影视IP #法律风险 #跨境游

导语

最近,电影《给阿嬷的情书》热映,带火了福建漳州、厦门等闽南侨乡的旅游,海外侨胞和外国游客纷至沓来,沉浸式体验侨批文化。与此同时,张家界、横店等地也因影视作品吸引大量入境游客,“跟着电影游中国”成为热潮。这股热潮固然令人欣喜,但作为律师,我更关注的是背后隐藏的法律风险——文旅项目如何合法使用影视IP?景区对游客的安全责任边界在哪里?跨境消费纠纷又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的答案,直接关系到文旅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影视IP带火跨境游背后:旅行社与景区如何规避法律风险?深圳律师支招

影视IP授权:文旅项目不能想用就用

影视IP带火旅游,最直接的问题是知识产权。许多景区和旅行社看到电影火了,就迅速推出“电影同款”线路,甚至直接使用电影海报、剧照、片段做宣传。但这里有个法律红线:影视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未经版权方许可,商业使用可能构成侵权。

《著作权法》第十条明确规定了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多项权利,任何未经许可的使用都可能被追究责任。比如,景区若在宣传册、官网或线下体验区中植入电影画面,需要获得版权方的授权,否则可能面临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法律后果。司法实践中,已有不少因擅自使用影视素材而败诉的案例,赔偿金额从数万到数十万不等。

对于文旅项目,更复杂的是“改编权”问题。像漳州古城侨芗剧场的沉浸式演艺《再回闽南》,虽然灵感来自电影,但如果是独立创作的剧本,则不存在侵权风险。可如果直接改编电影情节或角色,就需要获得版权方许可,否则可能构成对改编权的侵犯。

因此,我建议文旅企业在策划影视IP相关项目时,务必先进行知识产权尽调,明确权利归属,签订完整的授权合同,约定使用范围、期限、费用及违约责任。这不仅是规避风险,更是对创作方的尊重。

游客安全责任:景区和旅行社不可推卸

影视IP带来的游客激增,也对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比如张家界天门山景区,暑期接待入境游客近8万人次,同比增长53%。人多了,风险也相应增加,景区必须依法履行安全保障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意味着,景区不仅要对设施安全负责,还要对游客的人身安全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具体来说,景区应定期检查游览设施,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对于高风险项目,如悬崖栈道、漂流等,还需进行专项风险评估。旅行社作为组织者,同样负有安全保障责任。根据《旅游法》第八十一条,突发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旅游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救助和处置措施,依法履行报告义务。

此外,入境游客可能不熟悉当地语言和环境,景区应提供多语种安全提示,或安排工作人员协助。如果因未尽到义务导致游客受伤,景区和旅行社可能面临民事赔偿,甚至行政处罚。所以,热潮之下,安全底线必须守住。

跨境消费纠纷:法律适用与维权路径

影视IP带动入境游,也带来了大量跨境消费纠纷的潜在风险。比如,外国游客在景区购物、住宿、餐饮时,可能遇到质量问题或服务纠纷。此时,法律适用和维权路径就成了关键。

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六条,消费者权益保护,适用消费者经常居所地法律;但消费者选择适用商品、服务提供地法律的,或者经营者在消费者经常居所地没有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适用商品、服务提供地法律。这意味着,外国游客在中国境内消费,可以适用中国法律维权,这给了游客更多选择。

对于景区和商家来说,面对外国游客的投诉,不能简单地逃避或拖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跨境消费中,退款、赔偿等程序可能更复杂,但商家必须依法处理,否则可能引发国际投诉或诉讼。

我建议,景区和商家应建立跨境消费纠纷快速处理机制,比如设立多语种客服,提供便捷的投诉渠道,并积极与当地消费者协会合作。对于重大纠纷,可寻求法律专业人士介入,确保程序合法、结果公正。

给文旅企业和游客的法律建议

影视IP热潮是文旅产业的机遇,但法律风险不容忽视。对于文旅企业,我建议:

第一,做好知识产权布局。在项目策划初期就进行IP授权谈判,确保所有使用行为合法合规。同时,可以申请商标注册,保护自有品牌。

第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排查风险隐患,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以降低事故损失。

第三,建立跨境消费纠纷应对机制。配备多语种服务人员,制定标准化处理流程,必要时与法律顾问合作,快速化解矛盾。

对于游客,尤其是入境游客,我建议:

第一,选择正规旅行社和景区,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条款,保留好凭证。

第二,遇到纠纷时,及时向当地旅游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必要时寻求法律帮助。

第三,了解基本法律知识,比如《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以便在权益受损时有效维权。

影视IP助燃跨境游,是文化传播与经济发展的双赢。但只有在法律框架下规范运作,才能让“热度”变为“长红”。如果您的文旅项目需要法律支持,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愿意为您提供专业服务,帮助您在热潮中稳健前行。

⚖️ 立即开启专业法律服务新征程

📍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石厦北二街新天世纪商务中心A座1802室

  • @ 服务邮箱:zhiminglawfirm@126.com
  • 微信号:zhiminglawyer01
  • 💬 公众号:gd_zhiming

工作日 9:00-18:00 快速响应 · 严格保密 · 专业高效

咨询二维码

扫一扫加咨询二维码

知明律师公众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微信咨询
微信二维码
长按识别二维码
添加微信咨询
×
微信二维码
长按识别二维码
添加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