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金融科普进校园背后:校园贷、电信诈骗、非法集资,青少年法律风险如何防?
2026年9月9日,人保寿险深圳市分公司在福田区石厦中学举办了一场名为“清朗金融网络 守护安心消费”的金融教育宣传活动。活动以“青少年财商节”为载体,通过知识竞赛、游园会游戏等方式,向中学生普及消费理财、防范电信诈骗、识别非法金融活动等知识。其中“闪电防御战”游戏围绕财产险、医疗险、意外险设置关卡,让学生在互动中理解保险的保障范围。
从新闻报道看,这只是一场金融科普活动。但作为执业律师,我们更关注的是活动背后指向的深层问题:为什么金融诈骗、非法金融活动会盯上青少年?当青少年真的陷入校园贷、电信诈骗或非法集资陷阱时,法律能提供怎样的保护?家长、学校和社会又该如何用法律武器筑起防线?
校园贷不是“贷”,可能是违法犯罪
活动现场的抢答题目中出现了“如何识别校园贷陷阱”。这说明校园贷问题至今仍是青少年金融安全的主要威胁之一。
从法律定性上看,校园贷并非一个严格的法律术语。实践中,它通常指针对在校学生发放的消费贷款或现金贷。2017年,原银监会、教育部、人社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未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不得进入校园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2021年,银保监会等五部门进一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
但现实中,一些非法放贷机构改头换面,以“培训贷”“美容贷”“创业贷”等名义渗透校园。这些贷款往往伴随高额利息、砍头息、暴力催收,甚至涉及“套路贷”犯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制造违约等方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则可能构成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或抢劫罪。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实施“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对此类行为有明确的定罪量刑指引。
对青少年而言,一旦陷入校园贷,不仅面临财产损失,还可能被暴力催收、威胁恐吓,甚至被迫参与违法犯罪活动。此时,及时寻求专业律师介入,厘清借贷关系的合法性、固定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是保护自身权益的关键。
电信诈骗盯上未成年人:从“帮凶”到“受害者”
活动现场的题目还涉及“遭遇电信诈骗第一时间该怎么做”。这并非杞人忧天。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中,未成年人被利用作为“工具人”的案例显著增加。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实践中,不少中学生被“兼职刷单”“租号赚钱”等话术诱骗,将自己的电话卡、银行卡或社交账号出租、出售给诈骗团伙,结果沦为诈骗犯罪的帮凶。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需承担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若涉及诈骗等特定严重犯罪,也可能被追究。
另一方面,青少年本身也是电信诈骗的受害者。针对未成年人的常见骗局包括:冒充明星粉丝群收费、游戏皮肤免费领取、虚假中奖信息、冒充公检法恐吓等。由于未成年人社会经验不足、风险识别能力弱,极易上当。家长一旦发现孩子被骗,应第一时间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可委托律师协助追赃挽损。
保险科普背后的法律逻辑:风险转移与合规边界
游园会中的“闪电防御战”游戏,将财产险、医疗险、意外险知识融入闯关。这其实触及了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风险转移。
保险法第二条规定,保险是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对青少年而言,学平险、意外险、医疗险是常见的保障类型。但保险并非万能,不同险种的保障范围、免赔额、赔付比例均有严格合同约定。
律师提示:家长在为孩子投保时,应仔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免责条款和理赔条件。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订立合同时,保险人应向投保人说明合同内容,对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应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实践中,因未如实告知健康状况、未达理赔条件等原因引发的保险纠纷并不少见。若发生理赔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必要时可委托律师介入。
此外,活动主题“防范非法金融”也指向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行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于2021年5月1日施行,明确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青少年虽较少直接参与非法集资,但可能被利用进行宣传、拉人头。家长和学校应教育孩子识别“高额回报”“保本付息”等话术,远离非法金融活动。
律师建议:构建青少年金融法律保护的“三道防线”
金融科普进校园值得肯定,但法律保护不能仅靠一场活动。结合实务经验,我们建议构建三道防线:
第一道防线在家庭。家长应关注孩子的消费行为和网络活动,妥善保管银行卡、支付密码,定期检查账户变动。同时,家长自身也应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家庭保护的规定,第十六条明确父母应关注未成年人心理状况,预防和制止其不良行为。若发现孩子参与校园贷或被骗,不要一味责骂,而应第一时间收集证据、报警并咨询律师。
第二道防线在学校。学校应将金融法律知识纳入日常教育,而不仅是宣传周活动。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学校应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开展防治欺凌教育和培训。金融诈骗、非法借贷等行为若发生在校园内,学校有责任及时发现并制止。学校还可与律师事务所合作,开展常态化法律讲座。
第三道防线在社会与司法。公安机关、金融监管部门应持续打击针对青少年的非法金融活动,司法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应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同时依法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行为。
作为深耕深圳的执业律师团队,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长期关注青少年权益保护与金融合规领域。我们建议,一旦青少年遭遇金融诈骗、非法借贷或保险纠纷,家长应尽早寻求专业律师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金融素养的提升需要知识普及,更需要法律意识的觉醒。只有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形成合力,才能真正让青少年在金融活动中“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