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交一车两价引质疑,律师:多收1元也构成价格欺诈可索赔
同一辆公交车,投币机显示2元,刷卡扫码却扣3元,发票还只有2元面额——今年国庆期间,深圳大鹏M274路公交车上的一幕让不少乘客犯了嘀咕。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大鹏管理局随后回应,这是应急抽调支援车辆设备参数未同步导致的”乌龙”,目前已完成整改,全线票价统一为3元。作为律师,我看到的不只是一次技术疏漏,而是一个值得所有公共交通运营者和消费者认真对待的法律问题:多收的1元钱,到底要不要退?能不能赔?
一车两价不只是”乌龙”,法律上如何定性
从主管部门的回应看,M274路核定票价为3元一票制,临时支援车辆因原线路票价不同、投币机参数未同步,导致现金投币显示2元、电子支付显示3元。运营方的解释是设备疏漏,主观上并无多收的故意。但法律评价一个行为,并不完全依赖行为人的主观善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M274路作为政府核定票价的公交线路,3元是唯一合法票价,车辆投币机显示2元,属于标价错误;电子支付收取3元,虽与核定票价一致,却与车辆自身标示的2元冲突。同一趟行程出现两个价格,乘客无论按哪个标准支付,都会对另一个标准产生”被多收”的认知。
更关键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赋予消费者的知情权。乘客上车时看到的投币机价格就是经营者提供的价格信息,运营方有义务保证该信息真实、准确。设备未同步导致信息失真,即便不是故意,也构成了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害。
多收1元能否主张”退一赔三”?律师拆解索赔路径
很多乘客觉得,不就1块钱吗,至于吗?但法律恰恰要给”1块钱”一个说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这就是俗称的”退一赔三、最低五百”。
问题在于,本次事件能否认定为”欺诈”?司法实践中,欺诈的构成通常要求经营者主观上具有故意,即明知虚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而诱使消费者作出错误意思表示。公交企业因应急调度导致设备参数未同步,主管部门已认定为疏漏而非故意,乘客直接主张三倍惩罚性赔偿,获得支持的概率不高。
但这并不意味着乘客只能吃哑巴亏。《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如果乘客实际支付了3元,而车辆标示为2元,多付的1元对运营方而言构成不当得利,乘客有权要求返还。同时,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因票价标示混乱导致多付的款项,属于财产损害,运营方应当退还。
实务中,乘客维权可以分三步走:第一步,保留支付凭证、拍摄投币机显示价格与车辆信息;第二步,通过深圳通、微信支付或支付宝的账单记录锁定扣款主体;第三步,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或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要求责令退还多收费用。若运营方拒不处理,可向法院提起小额诉讼,诉讼费低、程序快,1元钱的案子法院同样受理。
发票金额对不上,税务合规风险不容小觑
新闻中还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细节:车辆只配备2元面额定额发票,乘客扫码支付3元却只能拿到2元发票,需要撕取其他面额补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乘客支付3元却取得2元发票,票面金额与实际交易金额不符,属于未按规定如实开具发票。
对公交企业而言,这可能引发税务合规风险。虽然公交票款收入通常享受免税或简易计税政策,但发票管理不规范仍可能被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对乘客而言,发票是报销和维权的重要凭证,金额不符会直接影响其报销权益。如果企业因发票问题被乘客举报,市场监管和税务部门可以分别介入,企业面临的就不只是退还1元钱的问题了。
公共交通运营者的合规启示:应急调度不能牺牲价格合规
这起事件给所有提供公共出行服务的企业提了个醒:应急调度是运营需要,但价格合规不能”临时”。
《价格法》第十二条要求经营者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公交票价属于政府定价范畴,运营方无权自行变更。临时抽调车辆时,必须同步完成收费系统参数校准,确保投币机、刷卡机、扫码设备显示价格一致,并与核定票价和站牌公示一致。
从合规管理角度,建议公交企业建立三项机制:一是应急车辆上线前的价格核验流程,由调度与票务部门双人确认;二是随车发票的配套管理,按实际票价配备足额发票;三是乘客投诉的快速响应通道,发现票价异常立即停运整改,主动退还多收款项,避免个案发酵为群体性消费纠纷。
对乘客来说,遇到类似情况不必因为金额小就放弃维权。保留证据、依法投诉、必要时提起诉讼,既是维护自身权益,也是推动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长期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与公共交通合规领域,可为乘客提供维权咨询,也可为运输企业提供票价合规、发票管理、应急预案的法律支持。1元钱背后是价格法治的底线,值得每一个人认真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