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遭雨水倒灌受损,物业公司是否担责?深圳房产纠纷胜诉案例
2023年6月,深圳遭遇连续强降雨。在福田某小区,业主丁先生一家正在外地出差,手机里物业管家发来的消息让他心头一紧:”您家进水了。”等他赶回深圳打开家门,客厅的木地板已经泡得翘起,墙纸发霉,家具底部全部受损,整个屋子弥漫着一股霉味。
物业给出的说法让他更加气愤:”雨水管堵塞是你们装修时掉进水泥造成的,跟我们没关系。”
案情回顾
丁先生是福田区某花园小区业主。2023年6月中旬,深圳连降暴雨,因公共雨水管堵塞导致雨水倒灌,丁先生房屋被水浸泡,造成木地板、墙纸、家具等多处损坏。事发时丁先生一家不在深圳,损失无法及时控制,进一步扩大。
经评估,房屋修复费、家具损失及修复期间的租房费用合计约6.9万元。丁先生多次与物业公司协商赔偿未果,物业公司坚称雨水管堵塞系丁先生装修时水泥砂浆掉入所致,与物业管理无关。无奈之下,丁先生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
办案过程
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由沈金龙律师团队承办。这类”天灾还是人祸”的案子,胜负全在证据。律师团队制定了三步取证方案:
第一步,锁定堵塞原因。律师申请法院委托专业机构对堵塞的雨水管进行鉴定,鉴定报告显示堵塞物为泥沙、落叶及建筑垃圾混合物,且堵塞位置在公共管道的弯管处,距离丁先生房屋装修管道出口较远,不可能是装修水泥造成的。
第二步,追查物业的维护记录。律师向物业公司发出律师函,要求其提供近三年的公共设施巡查、疏通记录。物业公司无法提供完整记录,仅有一份”2022年10月疏通一次”的登记,此后八个月再无任何维护记录。这个漏洞成了案件的关键突破口。
第三步,固定损失证据。律师指导丁先生保留全部维修票据、评估报告,并申请了修复期间租房费用的合理性审查。
庭审中,物业公司仍坚持”业主装修不当”的说法,但对鉴定报告和维护记录无法作出合理解释。沈金龙律师指出:物业公司作为公共排水设施的管理人,负有日常巡查、定期疏通的义务,其八个月未做任何维护,导致堵塞物持续累积,最终在暴雨中爆发,责任清晰明确。
法律分析
本案的法律依据主要涉及两个层面:
一是侵权责任。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同时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小区公共设施的管理人,负有法定维护义务,其无法证明已尽到合理维护义务,即应推定存在过错。
二是物业服务合同义务。依照《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公共雨水管属于业主共有部分,物业公司的维护义务不因业主装修而免除。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也明确,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等义务,业主请求其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判决结果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物业公司对公共雨水管维护不力,对丁先生房屋损失承担70%的赔偿责任,判决物业公司赔偿经济损失4.8万余元(含房屋修复费、修复期间租房费)。物业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拿到判决书后,丁先生把判决书拍给物业经理看,对方没有再回复。丁先生后来在电话里对律师说:”不是在乎这几万块钱,是要个说法——物业收了费,就得尽到责任。”
办案手记
深圳每年台风季,类似的”水浸房”纠纷都会集中爆发。沈金龙律师团队总结了几条实用经验:
对业主而言:第一,暴雨预警时若不在家,第一时间联系物业上门查看并保留通话、微信记录;第二,损失发生后及时拍照、录像,保留受损物品的原状证据;第三,维修前先请专业机构评估定损,不要急着动工;第四,物业的巡查记录、疏通记录是核心证据,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令调取。
对物业公司而言:公共设施的巡查维护记录一定要留痕,一次疏通记录、一张巡查照片,关键时刻就是免责或者减责的铁证。很多物业公司败诉,不是输在道理上,而是输在拿不出记录上。
如果您也遇到类似的水浸、渗漏、管道堵塞纠纷,深圳房产纠纷律师可以帮您梳理责任主体、固定证据、计算损失,把该拿的赔偿拿回来。
补充一个细节:在鉴定机构出具报告之前,物业公司还提出过一个”和解方案”——赔偿3000元”慰问金”了事。丁先生当时几乎要接受了,是律师劝住了他:”您这个损失评估下来至少五万起,3000元连一块木地板都买不回来。”后来的结果证明,专业的坚持是对的。
类似的案件在深圳并不少见。根据深圳消费者委员会发布的物业服务投诉数据,公共设施维护类投诉常年位居物业投诉的前三位。而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物业公司”以业主装修为由推责”的辩解普遍持审慎态度——只要鉴定报告证明堵塞物来自公共区域或者维护记录缺失,物业公司基本都要承担主要责任。2022年,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就曾判决一起类似的雨水倒灌案,物业公司因无法提供两年内的疏通记录,被判承担80%的赔偿责任。
还有一个容易被业主忽略的细节:这类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很多业主拖到两年多才想起起诉,虽然通常还在时效内,但证据可能已经灭失——维修后的现场、被清理的堵塞物、撤换的管道,这些第一手证据都在时间里慢慢消失。所以,事发后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尽快启动程序,比什么都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