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漏扫”一块猪肉,超市“处罚”两万块钱
[4] Compiled from: Red Star News
近几年,超市自助结账越来越普及,这种自己清点商品、扫码结账的方式,许多人还没有适应,总担心自己扫漏了、扫重了,产生一些说不清的麻烦。

近日,浙江宁波一老太太在超市购物,自助结账时,“漏扫”了一块75元的猪肉,被超市罚款2万元。
Case review
老人今年60多岁,那天购物结束正准备离开时,被超市工作人员拦下,查出她有一块价值75元的土猪肉没有扫码。

之后,该店工作人员以老人没有支付全部商品款项为由,要对其处以2万元的罚款。老人很害怕,无奈之下,将手机中的3000多元,全部转给了工作人员。
网友称,家人是在老人要钱缴纳剩下的罚款时,才得知此事,一家人大为震惊,怒而报警。
据了解,当时工作人员要求老人对超市的商品损耗“多补偿一点”,并征求了当事人的同意。超市向警方提供的过往视频监控显示,这位老人在自助收银机支付时,不止一次有“漏扫”之嫌,并已引起超市工作人员注意。
目前,当地警方调查处理了此事,超市方已出具了谅解书,并退回了罚款,老人及其家人也不再追究超市的高额罚款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Public Security Administration Punishments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1] The author's perspective
据超市表示,老人曾经多次“漏扫”商品,虽然数额不大,但也能看出老人确实存在盗窃的嫌疑。而盗窃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则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即使未触犯《刑法》,也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对老人拘留或罚款,但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处罚应该由行政机关来执行,而不是超市,超市让老人把2万元的“罚款”转到员工私人账户,这种行为实际也是违法的。
我们常在生活中看到商店里会贴“偷一罚十”的标语,其实这种处罚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起到的更多是震慑作用。人人都知道盗窃是违法的,但总是抱有一种侥幸心理以为可以逃脱,可却忘了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要知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