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华买房付了定金才发现房子早被查封?32户小产权房业主靠这招拿回拆迁款
去年秋天,一位在深圳龙华打拼了十几年的老客户老周找到我。他攥着一份《房屋转让合同》,手有点抖:2019年花80万买了一套村委统建楼,想着总算在深圳有了窝。结果去年片区旧改启动,街道办公示的权属名单里根本没有他——原房主早把房子抵押给了别人,现在又被法院查封了。老周问我:”汪律师,我这钱是不是打水漂了?”
深圳房产纠纷远比想象中复杂,光”过户”两个字就能卡死一批人
老周的情况不是个例。深圳房产纠纷案件年均标的额能超过2000万,这里面大量纠纷出在”过不了户”上。买商品房遇到卖方毁约、抵押、查封;买小产权房遇到政策限制、村委不盖章、原房主一房多卖。很多当事人觉得签了合同、付了钱,房子就是自己的了,法律上还真不是这么回事。
《民法典》第209条写得很清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才发生效力。说白了,没过户,房子在法律上就不算你的。你手里那本合同,只是给了你一个”问对方要房子”的债权,而不是对房子的所有权。
拆迁款公示前夜,32户业主集体慌了
知明律所之前代理过一个小产权房群体案,跟老周的情况几乎一模一样。深圳某股份合作公司名下的地块被纳入城市更新范围,涉及32户业主。这些业主都是多年前从原村民手里买的私宅,没有正式红本,只有一纸”集资建房协议”和收款收据。拆迁补偿公示一出,名单上全是原村民的名字,32户业主的补偿款眼看归零。
业主们自己去找街道办、找股份公司,来回跑了两个月,对方就一句话:”你们跟原村民的纠纷自己去打官司,别影响旧改进度。”有业主急了,说要去信访,被旁边人拉住——信访要是能解决问题,还要律师干什么?
诉讼策略选对路,小产权房确权也不是铁板一块
接案后,沈金龙主任律师带着团队梳理了每一户的材料。发现关键突破口在证据链:32户业主手里都有当年的付款凭证、居住期间的水电费单据、部分还有村委盖章的”房屋归属证明”。这些证据足以证明他们是”善意的实际占有人”。
沈主任定下的策略是:不走行政诉讼,直接提起确认合同有效之诉,同时申请将股份公司列为第三人,要求其配合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这里面有个细节很关键——深圳对小产权房的政策是”尊重历史、分类处理”,对于2004年之前建成、购房人实际居住多年的房屋,法院在审理中会考虑”事实物权”的保护。
这个案子前后打了将近一年。中间有业主扛不住压力想撤诉,沈主任专门开了一次会,把胜诉的可能性和谈判筹码摆给业主们看。最终,法院判决确认32户业主与原村民之间的房屋转让协议有效,股份公司限期配合办理权属确认手续。拆迁补偿名单重新公示时,32户业主全部在列。
买房避坑,记住这三条就够了
回头看老周的案子,虽然过程曲折,但最终通过诉讼确认了他对房屋的占有事实,在后续执行分配中争取到了优先受偿的位置。虽然没能保住房子本身,但至少80万本金和一部分增值损失拿回来了。
给深圳买房的各位提个醒:第一,买二手房前花几百块拉一份不动产权查册单,看看有没有抵押、查封记录;第二,小产权房不是不能买,但一定要留好付款凭证、居住证明、原始协议这”三件套”;第三,真出了纠纷别自己硬扛,深圳的房产案件标的额高、法律关系复杂,一个程序走错可能就得多打两年官司。
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扎根深圳26年,沈金龙主任律师执业26年,代理过上万件各类案件,在房产纠纷领域有大量实战积累。如果你正被买房过户、一房二卖、小产权房确权这些问题卡住,欢迎来深圳市福田区石厦北二街新天世纪商务中心A座1802室当面聊聊,或者先打个电话:0755-25986969。房子是大事,别等到拆迁款公示了才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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