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生成判例写入代理意见:法院如何处理

📅 2026年11月07日 📂 行业专递 🏷️ #未分类

先说结论:法院的态度已经从提醒变成了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中明确:提交的诉讼文书、案例检索报告如果是 AI 生成的,提交前必须核实内容真实准确,提交时要说明使用 AI 辅助的情况,并依法承担责任。人民法院案例库已经收入了相关案例。怎么处理,已经有先例可循了。

三层后果,一层比一层重

  • 用 AI 捏造事实、编造证据去打官司,属于虚假诉讼,法院会驳回诉讼请求,还可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 利用 AI 伪造证据妨碍审理,按民事诉讼法关于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规定处理,罚款、拘留直至刑事责任。
  • 提交 AI 生成的文书或案例检索报告。这是律师和企业日常最容易碰到的一层:负有核实义务和说明义务,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依法承担责任。

发布这场意见的发布会上,最高法的表态说得很直白:不得以「AI 幻觉」「技术中立」为由免除自身法律责任。

为什么判例最容易出事

AI 编造的案例有个特点:格式完美,案号看起来煞有介事,裁判要旨写得头头是道,案子却根本不存在。或者案号是真的,内容却被移花接木。对方律师只需要在庭审中说一句「请合议庭核对该案号」,一次就够了。核对不到的案例被写进代理意见,轻则文书可信度归零,重则按上面第三层承担后果。今年初媒体就集中报道过数起提交 AI 虚假案例的事件,相关规则已经进了人民法院案例库。

本所的做法

本所的规矩很简单:凡写入文书的案例和法条,一律回查原文:核对案号、当事人、裁判要旨,以及该案例的现行效力(有没有被再审改判、有没有新的司法解释覆盖)。AI 在这里面的角色是整理和初筛:把材料归类、把检索范围铺开,这些它做得快;但每一个要写进文书的引注,必须由承办律师对着原文核实。工具提升的是效率,责任主体始终是办案子的人。

给企业的提醒

如果您收到别人用 AI 整理的「法律意见」「类案报告」,引用之前自己核一遍:案号在裁判文书网或人民法院案例库里查得到吗?裁判要旨和原文一致吗?这份报告有没有说明哪些内容是 AI 辅助生成的?三个问题都过得了,再用不迟。企业自己做法务数字化管理时,也建议把「AI 输出必核实」写成流程里的一道关卡,不靠每个人的自觉。

如果您在诉讼中收到了对方提交的可疑案例,或者想规范所内团队使用 AI 的流程,欢迎联系我们:深圳市福田区石厦北二街新天世纪商务中心 A 座 1802 室,电话 0755-25986969。

本文由本所主任、律所负责人沈金龙律师(执业证号 14403200410315584)署名发布。

关于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
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 2000 年创立于深圳,二十六年来一直在深圳做争议解决,现有工作人员近 50 人,是深圳市律师协会首批老字号律所之一(首批共 40 家)。业务覆盖民商事纠纷、刑事辩护、行政纠纷、刑民交叉、刑事控告、知识产权、离婚与继承、涉外法律纠纷、非诉专项九个业务板块。主任、合伙人自己谈的案件,自己办——案子的责任人不会换。收费按业务类型与工作量确定,明码标价,签书面合同并出具票据。

🏷️ 标签

⚖️ 立即开启法律服务新征程

📍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石厦北二街新天世纪商务中心A座1802室

  • @ 服务邮箱:zhiminglawfirm@126.com
  • 微信号:zhiminglawyer01
  • 💬 公众号:gd_zhiming

行政纠纷 · 婚姻家事 · 民商诉讼 · 刑事辩护

咨询二维码

扫一扫加咨询二维码

知明律师公众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微信咨询
微信二维码
长按识别二维码
添加微信咨询
×
微信二维码
长按识别二维码
添加微信咨询